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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走孩子们,生活又恢复了平静。
王玲人又机械似的,每天重复着穿衣吃饭工作睡觉的规定动作。
肉吃多了,嫌油!
糖吃多了,腌喉!
经孩子们来玩,一闹腾,王玲的心不再锁在饭店里,经常在无垠的大草原上放飞。
闲暇时凝视着绿白交际的远方,心便野了去。
那汉子说来就突然来了。
来时,和上次一样已经过了晌午。
第一茬吃饭的人已离去,店堂里稀稀拉拉,仅有几个人在吃喝。
第一眼看到汉子,王玲张口结舌,脸红耳胀的怔住了。
汉子没上次来时穿着那样招摇。
牛仔鞋、牛仔裤,牛仔衬衣,墨镜依然戴着,帽子是草编的卷檐牛仔帽。
他刹车锁车,进店没闹一点动静,猫一样蹑手蹑脚的就进来了。
进屋冲王玲一笑,鞋拔子脸上,弯月刺蓬蓬的胡髭扎撒着,捡个座位坐下。
先打开手包拿出支香烟点上,像潜泳太久缺氧,一口吸掉半只香烟。
长长的吐出一条长龙,胸脯里舒服的发出浊沉的长吟。
见王玲目瞪口呆,他咳咳的笑着:来一盘油炸花生米,一盘辣子鸡,一瓶草原白……嗯…再加个炒羊肚。
酒饭吃的很平静,半个多小时就酒足饭饱,点了支香烟,悠然吸着:算账!
王玲忙走几步到跟前:老板!
你上次还余有三千多元,我今天找给你吧?
汉子抹下墨镜,两只眼睛深邃的不见底,狡黠的一笑,眼角打起了绵延的皱褶:还有这事,我早已忘了。
好吧,余下的我以后再用,先放你这儿吧。
说完,他戴上墨镜,拿起手包,冲王玲点点头,利利索索的转身走去。
这天晚上,王玲又没睡好。
朦朦胧胧中,那双深邃的眼睛让她心悸,好像时光黑洞中的一闪光亮。
在哪里见过…在哪里见过?怎么那样撩人心弦?
此后,那汉子接连来了几次,每次都礼貌的来,文明的走,很是有女人缘的样子。
要不是深爱着张二泉,唯恐对不起他,王玲恐怕会爱上这个汉子。
汉子身上有种独特的风韵,是那种教女人舍身抛业,就是要饭都愿意跟随的魅力。
尽管王玲从心里支撑抵抗,她还是不得不承认,这个男人是女人的梦魇。
事情的发展本来会很平静,王玲生命之路也会很平稳、很平庸的度过。
可是,那天汉子来的时候偏偏才理了发,头发和胡髭都修剪的很短。
他来时仍然毫不厌倦的依然点了那几个酒菜。
汉子是有些古怪,从他第二次来店以后,他的食谱就没改变过,仿佛他的味蕾就是为这几个酒菜专设的。
这天的气温有些热,喝完一大杯酒,汗就出来了。
汉子抹掉了墨镜、帽子,索性脱掉了衬衣,上身仅穿件吊带汗衫,露出疙疙瘩瘩胸肌、背肌和双臂阔达的腱子肉。
王玲扫眼望去,不由倒吸一口冷气,是他!
那雄健的肌肉,虽然自己仅身贴肉偎过几次。
可自己人生的第一次,那紧绷的楦头肌,颤栗的胸腹肌,摩擦得自己天昏地暗,在脑膜上刻下了深深的疤痕。
以后日月再多的划痕,也难以遮住初次的灵魂战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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