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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在桌子对面微笑着:慢点呦,小朋友!
吃的太快伤胃口。
故事会有的,也会讲的,只是你要听话呕。
我和妻子结婚已经三年多了,至今从没红过脸,感情甚笃,生活的很有情趣。
和她的认识很是偶然。
那是我研究生毕业,工作的第二年。
一个人单身在外,又是个陌生的城市,星期天是个难过的坎。
睡懒觉,那时我还不习惯。
多年养成的三更灯火五更鸡,苦读的习惯,依然在象巨大的物质。
刹车后,惯性仍旧强大的无可匹敌。
舒适的被褥像被塞进了米糠,翻身打滚,浑身刺痒。
好不容易,熬到日上三竿,不得不起了身。
洗漱吃饭程序完毕后,到哪去?
信步游缰呗!
星期日,出外游玩的人多,公共汽车人挤得像沙丁鱼罐头。
你碰我,我撞你的事司空见惯。
我光顾着极目众人头顶,从有限的窗玻璃向外观望。
一个小手推推我,纤细的声音:先生,你不怕硌脚吗?
这话说的表面和很客气,实际上的黄蜂尾上针。
转脸一看,是个穿嫩绿色上衣,下着坡跟白色皮鞋,眼角上调的姑娘,是笑非笑的在嘲讽我。
我那时年轻气盛,又岂是个饶人的手。
灵机一动,很俏皮的回答:不要紧,我走山路走惯了!
说完我很有点自鸣得意,很为自己回答机智、诙谐骄傲。
嗷!
我怎么说看着你这个人,脸这么厚!
色这么黑!
原来是山上风大吹得!
姑娘的回答引起周围的旅客哈哈大笑,纵然我脸色稍黑,还是感到紫胀起来,因为我满脸热烘烘的。
败下阵来的我,满肚子搜索,就是找不到好词妙句。
只有狠狠的盯了她一眼。
姑娘对我饿狼似的目光,坦然自若,一对狭长的眼睛笑的眼角上吊,辍紧的嘴角透露出可爱的狡黠。
我可以打赌说,谁要注意过一次那张脸,很久都不会忘记的。
下午,我懒散的遛到市图书馆。
这里窗明几净,图书汗牛充栋,在一端的条案上,坐满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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