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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以为我是个长情的人,喜欢人会喜欢一辈子,就算撞南墙也不回头那种,可我现在发现……”
沈知初笑笑,“喜欢一个人会腻的。”
她为什么会喜欢厉景深?她在网上看过到过一个言论。
当你喜欢一个人时,你会觉得他浑身都是光,你会忍不住接近他,就像飞蛾扑火,可他如果一直不回应你,久而久之你就会觉得那光逐渐变暗,成为宇宙里一粒尘埃。
你努力回忆起他浑身是光的样子,可怎么也想不起来,后来发现那不过是你第一次见到他时你眼睛里的光。
而她眼睛里的光是十六年前那个背着她回家的厉景深。
只是这缕光在她眼睛里停留了太久。
“那你为什么要让他喜欢你?你用了四年的时间还不明白吗?厉景深就是个冷血动物,他一辈子都不会喜欢你,你别在他身上浪费时间了。”
秦默的这些话传进耳朵是那样的刺耳。
“也不算浪费时间,我本来就时日不多,我只是想赌一把,赌他会爱上我,赌他会在我死后追悔莫及、夜不能寐、心不得安宁,抱憾终身。”
这句话她说的坚定无比,是说给秦默听的也是提醒自己。
“那万一你赌输了?”
秦默还是不同意。
沈知初眼眸中已经染上了疯狂:“赌输了我不过一死不会失去什么,可我要是赢了,我会很痛快。”
秦默脸色一僵,一股寒意从胸口冒出瞬间遍布全身,沈知初在这一刻仿佛换了个人,他眼睛直直地看着沈知初,生怕自己一个不留意眼前的人就会彻底消失。
沈知初微微收敛眸中寒光:“有什么比得上这种报复,在他爱上我的时候我彻底消失。”
曾经她想要厉景深爱她是因为感情,而现在是为了报复,人一旦生起仇恨那真是不择手段,什么都能利用。
她已经花费了这么多年的时间,再多一年也没什么,或许有人会说她笨,说她傻,大半辈子的时间全浪费在了一个男人身上。
可谁能站在她的处境仔细想想,她只有一年多的时间,患有癌症,每日痛不欲生,靠着药物苟活。
病情拖到后面会越来越严重,一颗胃全被癌细胞布满,那时候会什么都吃不进去,夜不能寐,没日没夜的吐血,痛苦占据着她的神经,或许她连思考,连报复的动力都没有。
厉景深毁了她的信仰,她就得和他拼命,她要将他施加在她身上的痛苦全部还回去。
她如今什么都没有,只能用这么极端的方式去报复厉景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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