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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话的意思,是说罗伯特是那种会在敌人面前屈服的软蛋嘛?!
回答我,鲍比!
!
!”
“对,对不起,是我错了……”
捂住自己红肿的脸,鲍比愤愤地瞥了巫云一眼。
不是,这人有病是吧?
也许是揍了黄毛一顿后,大胡子陶德的心情舒服了,他看向巫云的眼神,也柔和了许多。
“行吧,不过你能不能加入逐风小队,还是得看『书记官戈斯』的意思,现在,你先跟我们回营地。”
如此说着,几个死神龙就调转屁股,慢悠悠地走了起来。
但因为步幅相差太大的原因,三人不得不小跑才能跟上。
巫云和小美还好,但对全身铁甲的大壮来说,就很吃力了。
看到追起来有点吃力的三人,黄毛鲍比又嘴贱了:
“怎么,看样子,你们还想骑死神龙?抱歉啦,这玩意金贵得很,不能坐两人的。”
确实,一般的重型马都有1200公斤。
而死神龙体重只有500公斤,和小型马差不多,载两个人确实很勉强。
这玩意能被选为帝国斥候的标准坐骑,主要还是因为双足恐龙那无与伦比的越野能力,而并非体格。
不过,巫云没有管他,而是掏出了一块小小的木板,追上副队长陶德说:
“我记得…死神龙确实是有拉货撬的训练,对吧?”
陶德的脸色,稍稍有点吃惊:
“你连这都知道?哈,罗伯特的遗言说你是斥候的后代,我还不太信来着……现在看来你确实是知道点东西。
“不过很可惜,我们这次出来主要是搜索罗伯特的下落,都是轻装上阵,没有配备货撬。”
“这个嘛,小意思……『繁花之愈』!”
在斥候小队所有人惊奇的目光中,巫云手中不断冒出花瓣般的法术灵光,硬生生把一小块木板扯成了一个货撬的形状!
其形制和帝国的标配分毫不差,让陶德啧啧称奇。
当然,让他内心更为震撼的是,巫云竟然是一个天生的施法者!
要知道,斥候部队里都是些什么人啊,大多都是忍受不了开拓地那份贫穷,跑来吃皇粮的穷小伙。
他们大多都是山野猎人出身,骑术和箭术都不错,但因为没有从小练武和文盲的缘故,大很难进入正儿八经的骑兵部队。
于是乎,斥候成了他们最好的归宿,在军队中地位只比最低等的填线宝宝…不,步兵高上那么一点点而已!
现在你告诉已经混成老斥候的陶德,这个叫巫云的小子居然是一个天生的施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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