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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滔本来是安禄山旗下的将佐,安禄山叛乱时,他也随从作乱。
安贼死后,安史余贼大败,朱滔见形势崩溃,就又降唐。
但是,朱滔这等藩镇拥兵一方,根本就不服从唐廷的指挥。
在税收、军政等方面都是“高度自治”
——全由藩镇头目(节度使)一人说了算。
当然,说起唐时的藩镇割据,也不能不说和唐庭当时昏愦无能、朝纲混乱有关。
唐朝初期,唐太宗、唐高宗赏罚还算比较得体;武则天时就开始枉杀程务挺、黑齿常之等大将;而唐玄宗也是不分青红皂白就杀了高仙芝、封常清两人。
威震一方的大将看到这些,不免都有些寒心,后来的唐廷更加昏愦无能,凡事由太监掌权。
所以这些大将拥兵自守,保全自身也是没有办法的。
作为一个忽降忽叛的藩镇头子,当然要大举扩充军队。
这些军阀们才不管什么国家条例,男子十五岁以上的都抓到自己的队伍里来,甚至弄得整个城都空了。
朱滔这次捉来不少平民,一律编入自己的军队。
朱滔骑上高头大马,来校场上检阅这些士兵。
朱滔瞧见一人,长得白白净净、仪表儒雅,但却身形单薄,抱着一杆长戟在风中哆嗦。
朱滔一看他就是个白面书生,就把他叫出来问道:“你是做什么的啊?”
此人答道:“读书人。”
朱滔又问:“家里有老婆吗?”
这书生答道:“有。”
朱滔说,既然你说是读书人,必然会作诗,写一首诗给你老婆,让我看看。
于是,该书生要过纸墨,伏在地上写了本篇中这首诗。
这首诗头两句说自己是个惯摇笔杆子的书生,现在让我拿枪杆子实在是太难为我了。
“惯从鸳被暖,怯向雁门寒”
,这句其实和前一句差不多,而且就江湖夜雨来看,这句非但有重复之嫌,且弄不好有犯嫌之虞。
这两句说“我习惯了鸳鸯被中的温柔乡,现在让我去雁门边塞这样的苦寒之地是多么可怕”
,这要是碰上脾气不好的将官,说不定劈头就是两鞭子。
接下来四句诗,也说的无非就是一个意思,就是自己夫妻分离,涕泪交零,渴望有一日能回家团聚。
总体来说,这首诗虽然也算得上工整,但也只平平无奇,并没有很新奇的巧思。
朱滔也只粗通文墨,加上可能那天心情也不错,却点头称好。
朱滔又说,你再替你的妻子写首诗,此人赶忙又写出一绝:“蓬鬓荆钗世所稀,布裙犹是嫁时衣。
胡麻好种无人种,合是归时底不归?”
说实话,这首诗比上面那首强点,起码一句是一句的意思,不像前一首四句说一个意思。
此诗以该书生妻子的口吻说道:“像我这样贫困的女子世间少有,蓬头乱发,荆棘为钗,身上穿得还是刚出嫁时的衣服,胡麻(芝麻,相传由夫妇前后相随播撒而种才茂盛)该种了,夫君你也该回来了,怎么还不回来呢?”
倒是写得相当不错。
朱滔听了,当场将这个书生放回家,还特意给他发了一点钱帛当路费。
看来唐代对读书人尤其是诗人还是普遍比较尊重的。
朱滔一生首鼠两端,时降时叛,乃是个声名狼籍的人物。
他有个哥哥名叫朱沘,曾作乱并篡位称帝,伪号“大秦”
。
朱滔也被封为伪“皇太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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