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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筝虽然长得漂亮秀气,性子却是十足十的男人,小时候的我暗里几乎把王筝当小媳妇儿看待,却忘了王筝也是王家的男人——王家的男女,野心总要大一些,人总要高傲一些,脾气总要执拗一些。
至于王任两家之间是什么干系,其实很简单,任老太没嫁入任家之前,人人叫她王姑娘。
我想,也只有王家,才出的了任老太这样一个人物。
还没到树腰,我的双脚已经发软,吸了吸鼻子,双眼发红地抬头瞧。
王筝咻咻咻地早隐到了茂密的叶林子里,还不忘戏谑地玩笑一声:『日哥,就这么点高,你就不敢上来么?』
我似乎能瞧见王筝扬起精巧的下颚,居高临下的看着我。
其实我觉得,那时候王筝可能就上了瘾,喜欢对着我,高高地扬起下巴,一直到他和在股东大会上逼我交出主权的时候,也是这么一个高傲的姿态。
从小,我的胆子就小,就算到二十几岁的时候,我的胆子还是小——遵从任老太的遗言,娶了一个有钱的小老婆,误了人家青春不说,结果任氏败在我手上的时候,我还当真自家小老婆起码能陪着我一起吃苦,回过头,倒瞧见她和王筝滚在主屋那大得惊人的龙雕卧床上。
两个人瞧见我的时候,一个又是孔雀似的扬起下巴,另一个直接告诉我——仔仔是我和阿筝的孩子,我这辈子做的最傻的事情就是嫁给你这个死基佬!
我有苦难言。
喜欢男人,不是我的错。
我由始至终,也只喜欢过王筝。
不过,儿子不是我的,倒是给了我很大的冲击,难怪我每次都觉得,乖仔眉眼挺像姓王的……
唉……说到底,整个任家,就是栽在了姓王的手上。
从原来垂帘听政的任老太,到后来的王筝,联合任……任……唉,就算死过一回,我终究不想提那衰人的名字。
衰,太衰了。
你问我死过一回是怎么回事?
说真的,其实我自己也不甚明白。
总之,我只记得,我明明是刚签了离婚证书,躲在任氏大楼四十楼顶楼喝低劣的啤酒,低头不小心瞧见王筝和那衰人在一块儿搂得死紧——坦白说,这比儿子不是我的,给我的冲击还大上许多。
原来王筝不喜欢我,不是因为他不喜欢男人。
我一双眼眨巴眨巴地看着王筝和那衰人又亲又抱,这一口气实在是咽不下去,于是乎,我忘了那里是四十楼层,忘了脚下没有阶梯,一蹦——
啊哈。
于是,我一蹦,蹦回了二十年前。
醒来的时候,恰好是王筝找我爬树的前两天,那时我发了高烧,烧了足足两个星期。
结果才好上没几天,那没安好心的蛇蝎妇……美男,就拉着我去爬树。
我耸了耸肩。
你问我,明知道这死小孩没安好心,还跟着死小孩做啥?
唉,急什么呢?我这不就是要说下去么!
那时候,王筝已经到了顶头,我拖着一把老骨头……啧啧啧,要是我没记错的话,这时候我会失足,不小心从树上跌下来,跌个脑震荡。
我还记得,当年我从树上摔下来,任老太难得对王筝狠狠地教训了一番,要不是那时候我死活拖住任老太的脚,不让她把王筝送走,王筝哪里还能长成二十年后的那一个千古祸害?
我叹了口气。
王筝啊王筝,我这会儿再活一次,注定又要因你再摔一次。
反正上辈子吃了你这么大的亏,这辈子也不差这一摔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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