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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植物的生命力非常的强大,顽强而出众的生长力量会使它们只要有一点合适的条件就会成长起来,所以孙志新原来的那个时空才会有桀骜的生长在半山腰怪石上的黄山松,又有嫩芽破石以柔弱对抗千斤重压的生命奇迹。
只是手里的种子是活种,它们也可以造创出这样的生命奇迹。
孙志新大是期待着自己手里拿到的种子也会出现奇迹,从此让部族真正能告别缺衣少食的生活。
什么叫种植部族之人全部不懂,只知道孙志新现在正在干着的事情不那简单。
便三三两两的总是有好事者跟着来看。
像布库这类好奇心思重的,哥本这类十种打闹九处在的蛋疼人士每场必到,孙志新守在那一尺见方的小小试验田那里时,他们就一定在。
“孙志新大叔,你把小麦放到土里,浇上水,就一定能长出小麦来?”
问这话的是鲁高因,布库的好友之一。
他带着尊敬意味的称呼听得孙志新满脸的黑线……爷穿过来的时候才二十三,现在到了这里呆了一年多也不满二十五,怎么他奶奶的就成了大叔了?又恍然大悟,是跟着自家两个鲁玛才倒了血霉,那两个已经是半吊子大叔了,所以自己才跟着升级成了小大叔……
“能不能不叫大叔?”
孙志新没好气的道。
他就是喜欢装嫩,不愿意快速变老,就像他最喜欢唱的那句:向天活借五百年!
他一点都不介意变成老妖精。
“哦。”
鲁高因应了一声,和布库截然不同的显得有些白晰的小脸上带着仰慕,改口道:“孙志新叔叔,小麦长出来是什么模样?”
从大叔变成叔叔……好吧,孙志新勉强能接受这个。
还不等孙志新回答,鲁高因又问:“也是这样一颗一颗的在土里埋着?”
一颗一颗在土里埋着那是土豆,不是小麦……不过孙志新倒是心中一动,反问道:“你很喜欢看我这样种小麦?”
“嗯!”
鲁高因重重点头,小脸上一片好奇与期待。
“那……这样。”
孙志新又摸了五粒小麦出来递给鲁高因,笑道:“给你,试着学我那样种种试试。”
“我可以?!”
鲁高因大喜,瞧着孙志新掌心的五颗小麦又有些忐忑不安:“很贵重吧?我听泰格族长说它们以后会变成很重要的食物,拿来让我试,好吗?”
“没关系,五颗不算浪费,你喜欢就学着种吧。
反正以后也不可能我一个人能种得过来,你学会成将来当个农夫,好不好?”
“什么是农夫啊?”
“就是专门种庄稼的人。”
“什么又是庄稼?”
“呃……像我种下的东西,就是庄稼的一种。”
“那……我可不可以啊?我身体不够壮,以后怕是不能当个好猎手。
我想,也许我可以试着当一个农夫?”
“当然可以,农夫很厉害的,可以种出庄稼养活很多人!”
便是这一句话就为鲁高因树立了一个远大的理想:他要做一名伟大的农夫……
这还真不是开玩笑,部族里的第一个农夫呢,也算是某种牛人了。
孙志新心里想的也是这个,历史上能真正发展起来的种族一般都必须满足定居以及有着厚实农业基础支持的条件。
只有生活安稳了才有可能发展,打猎与游牧的收获比起作植来有很多不确定因素,农业种植才是真正的可以促使产生稳定生活的根本。
而要想发展推广农业种植,只靠自己一个人当然不够,还不如现在就未雨绸缪发展将来的小农夫,让部族的孩子在成长的时候不必像其父辈那样只能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只会打猎,他们可以有更多的选择和发展途径,将来成为部族发展的重要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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