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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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第2页)

朱鹊发了个坚强的表情过来:【让他来。

朱鹊定的地方不是什么大饭店,而是一家十分接地气的网红火锅店。

吃饭的大多是年轻人,整个气氛热闹轻松。

解春潮自顾自地走在前面,方明执在半步之外跟着。

朱鹊订的位子比较靠里,见着解春潮赶紧朝他挥了挥手。

朱鹊旁边坐着个白净的女孩子,打扮的精致却不夸张,见到解春潮他们过来,站起身来迎接。

朱鹊跟解春潮介绍:“我未婚妻,叶明淑。”

解春潮向她点头致意:“你好,我是解春潮,这是我爱人,方明执。”

方明执今天穿了件轻剪裁的皮夹克,代表全球限量身份的手打银标编号被挽进袖子里,款式也很低调,里头是件连帽白t恤。

他本身就年纪小,现在身上的锋芒都收着,人畜无害的样子倒像是个过分好看的大学生。

大概是朱鹊提前打过预防针,叶明淑听见方明执的名字,神情也没什么起伏,只是和他们大方地打了招呼。

火锅是鸳鸯锅,方明执先把解春潮让到了番茄汤的一侧,自己才在辣汤的一侧坐下。

“常听朱鹊说他有个好哥们儿,今天总算是见到了。”

叶明淑似乎也是有些跳脱的性格,冲着解春潮促狭地笑着。

解春潮大大方方接了:“那正常,我们俩小学就认识,虽然我们家庭环境不大一样,但是朱鹊也没嫌弃我,一直很照顾我,很有个大哥哥的样子。”

朱鹊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把涮好的肉夹给叶明淑:“也没他夸的邪乎,我俩是互相照应。

你爱吃羊羔肉,这家的评价挺不错的,多吃点。”

叶明淑虽然并非名门之后,但是贵在聪明懂事,很招人喜欢。

朱鹊先前叮嘱了她,方明执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魔头,千万不能沾惹。

但是这魔头眼下正把毛肚数着秒仔细涮了,又捞出来放到解春潮碗里,看着很稀罕。

饭吃过一半,几个人多少熟络了一些,叶明淑开朱鹊的玩笑:“朱鹊一直跟我说,他和我是初恋,春潮了解他,快把实话告诉我。”

朱鹊紧张地看解春潮,不着痕迹地轻轻摇头。

解春潮放下吃了一半的牛肉丸子,斟酌了一下说:“初恋肯定是不可能是初恋的,”

他看了一眼绝望的朱鹊,轻轻笑着说:“好多人追他都追不到,之前试过一两个。

朱鹊这个人,特别认死理,一点儿不能凑合。

他稍微谈谈,不合适就分了。

他跟我说和你谈恋爱也就是前不久的事儿吧,但是他给我结婚请柬的时候我真的一点也不吃惊。

有时候命中注定这种事儿,不服不行。

天底下可能就那么一个合适你的人,你一碰上就知道这辈子就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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