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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口的莲花灯亮起来了,事务所迎来了第四十二号客人。
咚咚咚重重的脚步声从门口传来,这位客人的每一步都好像积攒着巨大的怒气,发誓要踩烂这可怜的地板。
“喂!
我说!”
粗旷的声音传来,语气毫不客气,“执笔是哪位啊!”
“吾乃执笔,”
我坐于木桌后回答道,“请坐吧。”
客人留着浓密的络腮胡,脑袋正顶上梳着一根长辫,戴着一根暗红色的发带。
上半身穿着背心,露出两条强壮的手臂,下半身则围了条兽皮裙。
他的双眼微微凸出,每次呼吸,鼻孔都跟着一张一张的。
客人大步一跨,马步蹲坐在青石凳上,倒吸了一口凉气。
“你这石凳子冷着腚了。”
“若实在太冷,坐在地上也可以。”
客人鼻腔里哼了一声:“让我可察汗吉王子坐在地上,门儿都没有!”
“所以您叫可察汗吉是吗?”
我问道。
“可察,就叫我可察好了,老子不给你绕弯子,咱有啥说啥。
我今天来就是为了两件事儿。
一,据说您这儿的云酒实在是好,可想尝尝。
二,有件心事过不去,想找你来唠唠嗑儿。
“嗯,好。”
我起身拿出一只陶碗和云酒,给可察斟上。
“不一起喝点儿?”
可察问道。
“今日不想饮酒,”
我把酒坛放在他的身边,“若是不够,请自己斟酒。”
可察大饮一口,不出意外地被呛红了脸,连连咳嗽几声:“这是什么破酒,这么呛?”
“地狱中的选择实在有限,将就着来吧。”
“罢了罢了,有酒喝就成,妈的真是没得挑。”
可察一边抱怨,一边饮尽了剩下半碗酒,脸瞬间就涨红起来。
“这么说吧,执笔大人,本王来这地狱就是因为杀人杀多了。”
“杀了多少人?”
可察单手抓住酒坛口,往陶碗中斟酒。
他的手掌又厚又大,若是一掌劈下来,怕是常人的脑瓜壳都要碎掉。
“这我哪里记得清。
我在我们部落是王储,又是将军,十五岁那年就开始率兵打仗冲锋陷阵了,二十岁已经打遍西域六十八个部落。
把我可察汗吉的名字拿出去溜溜,没有一个部落首领不害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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