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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迹潦草,气势磅礴凌厉,入木三分。
观其字识其人。
这话不假。
沈奴一眼看出来这是陆清臣手写,而非什么花店老板。
跟着联想起昨日下午在上海,她写那张明信片时那个男人的反应,只是在一旁看着,神色寻常,似乎对此并无兴致。
今天,却以这样的形式说出这样的话。
较真起来,这还是那个男人第一次这样直白地袒露心迹,他这人性子冷,又内敛,从没说过喜欢或者爱的话。
沈奴手指捏着卡片一角,反复看了好几遍,舌尖咀嚼,心上回味,心跳悄悄加快,心底生出的那丝甜意,跟着奔腾的血液流遍四肢百骸,竟觉飘飘然。
唯伊尔,唯伊伊尔,唯你一人尔。
沈奴没学过插花,按着自己的喜好随意摆弄,十几分钟后上楼,陆清臣还在书房里。
她把玫瑰摆在床头柜上,去卫生间又洗了个澡。
陆清臣处理完正事,已经九点多,推开卧室的门的瞬间,捕捉到沈奴往被窝藏东西的一幕。
女孩把鹅绒薄被拉到鼻梁,只留了一双黑白分明的水眸在外面。
两米宽的双人被,被她整个裹在身上,蝉蛹似的。
“忙完了?”
声音闷闷地透过薄被传出来。
陆清臣反手带上门,空气中玫瑰香抚动,他走过去,伸出戴腕表的手拉了下被子:“捂这么严实,不热?”
沈奴紧紧揪住被子:“我不热,您快去洗澡吧,我困了,要睡了。”
说完,把脸整个埋进被子里。
陆清臣见她只露一头长发在外面,不禁失笑,边摘了名表搁在玫瑰花旁边,边漫不经心地问:“捂得跟鸵鸟一样,背着我做亏心事了?”
沈奴没接腔。
等男人的脚步声消失在卫生间门口,她才伸出头来。
闷了一会儿,小脸绯红。
男人洗澡普遍比女人用时短,十几分钟,陆清臣穿着深灰色的丝质睡衣出来,头发半湿,五官在灯光下更显雅致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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