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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在漫长等待中在嘟嘟嘟的忙音里终于清醒了他不会回来他是真的不再喜欢我了,多残忍你心死的瞬间跟你喜欢他的那些年。
第一次听说这首歌,是来自一个特别喜欢的作者,他说“他之所以会喜欢这首歌,是因为十七岁时,有个姑娘喜欢,他为了追那个姑娘,自己就去偷偷学弹吉他。
当然,和所有故事相似的是,后来那个姑娘不见了,后来,还是没有听他弹完。
时过境迁之后才明白,纵使会在无数个午夜时分频繁的想念,自己一个人扛着所有的不甘,但依然想给她全部全部全部的自由,不打扰是他最后的温柔。
大概每个人年轻的时候,都有一个那么深爱的人,围绕着喜欢的人转一圈,就看到了全世界。
感情太过强烈而真切,它在心里乱窜,火光四射。
这个世界上最美的风景就是看到你的第一眼,别说春风十里不如你,就连夏天的西瓜和冰雪碧,秋天的长围巾和风衣,冬天的小雪和热奶茶都不如时时刻刻能见到你。
慢慢长大,总有些人会在不知不觉中离开,说了再见,过了很久,才发现再也见不到,当我们发觉时,已无从找起,只能自己回味,生命总是认识一些人,从陌生到熟悉,从熟悉再到陌生,那些离开的人,牵着我的手,又没牵,好想你,却不露痕迹。
总是会念起一个人,或者说只是一个幻影。
承载的大约是过往之重,又轻若鸿毛。
都说,最大的悲哀莫过于心死,其实,在感情里,最大的悲哀莫过于心不死,执着地相信与等待着白月光与朱砂痣,但温柔了岁月和惊艳了时光的人,往往不会统一,不知道接受了蚊子血与饭粒子的日子里还会不会再想起你。
今天看到一个网易云评论:高中那会,我暗恋一个女孩子,那天她在折千纸鹤,我说“这是要送给谁啊”
,她看着我说“送给我最喜欢的人”
。
那年毕业,她送给我一只熊公仔。
后来我结婚了有了孩子,有一天孩子调皮用刀割开了那熊,里面装着许许多多的千纸鹤,当时我哭了……
其实读到这里,我的鼻子已经酸了。
回忆若能下酒,往事便可作一场宿醉。
醒来时,天依旧清亮,风仍然分明,而光阴的两岸,终究无法以一苇杭之。
无须更多言语,我必与你相忘于江湖,以沧桑为饮,年华果腹,岁月做衣锦华服,于百转千回后,悄然转身,然后,离去。
年少的时候
总会错过一些人
搞砸一些事
你的未来
我不曾想过要亏欠
你的世界就让你拥有
我给你全部全部全部的自由
这是我的温柔
我只愿你
余生尽欢
晚安
不卖惨,也不装深情
他是我的初恋,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在一起。
她有一些钱,有时间。
多年后,和他躺在同一张床上只是为了感受一下被爱和爱的感觉。
十年了,在别人的印象里,她依旧是独立、生性凉薄
但他们都不知道,她有一个爱了十年的人
当他说像她的时候,义无反顾,就这样在一起了
谁曾想到当初最恨第三者的她,兜兜转转成为了第三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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