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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峰与孙思邈同时看向了那妇人怀里抱着的小孩儿。
只见他脸色发青,嘴巴大张,大口大口的喘息着,一滴滴涎液从嘴角流出,浑身不停的抽搐。
中年妇人李峰认识,就是街口卖菜的,平时李峰没少去那里买菜,彼此还是熟识的。
“秋嫂,狗蛋这是怎么了?”
李峰快步来到妇人面前,伸手接过小孩儿。
“我也不知道,刚才吃饭,吃着吃着就倒在地上抽搐不停。”
妇人哭着哀求道:“李峰,你可一定要救狗蛋,否则我也不活了!”
这时,孙思邈也来到了李峰旁边,摸了摸小孩儿的身体。
李峰已经使用神奇之眼将狗蛋的身体扫描了一遍,已经知道了其病情。
“孙兄,你可看出了什么?”
李峰对孙思邈问道。
闻言,孙思邈眉头微皱,将狗蛋的衣衫解开,露出左臂,只见左臂上有一道淡淡的红痕。
“孩子是否被什么东西咬过?”
孙思邈皱眉问道。
秋嫂摇了摇头,道:“没有,狗蛋今日一整天都在我身边,未曾离开半步。”
“那倒奇了,没有被咬过,手臂为何会有齿痕?”
孙思邈抓着狗蛋手臂,指着那道红痕道。
秋嫂低头仔细看了看,那红痕确实是齿痕,只不过已经很淡,如果不仔细观看根本无法发觉。
“我知道了!”
突然秋嫂说道:“两月前,狗蛋被一只恶犬咬过,就是这条手臂,只不过已经过去了许久了,不………”
“秋嫂!”
李峰说道:“狗蛋犯的就是狂犬病,只因狂犬病是有潜伏期的,所以当时并未发作,直到现在才出现了症状。”
闻听此言,孙思邈也看向了李峰。
“贤弟,不应该是恐水症吗?”
闻言,李峰顿时一愣,狂犬病是现代的叫法,古代确实是称为恐水症。
因为疯狗怕水,得了狂犬病的人也怕水,并且还有着疯狗的症状,所以被称之为“疯狗病”
或是“恐水症”
。
这种病如果发作七天之内必死无疑,没有什么药可以救治,即使到了现代也只能是预防而不能根治,也就是说疫苗越早打越好。
李峰点了点头,道:“兄长说的对,狂犬病也称为恐水症,叫法不同而已。”
“哎!”
孙思邈叹息一声,道:“迟了,如果被咬之时就将那犬杀死,取其脑服之尚可痊愈,如今过了六十日,就算神仙也无能为力了!”
对于孙思邈的说法,李峰非常认同,但是却有些血腥。
就算是现代对于狂犬病都是以预防为主。
只不过李峰什么人,他可是拥有大神医系统的人,只需用声望值在系统商城购买药剂即可。
李峰看着软榻上狗蛋,如果没有自己,这孩子估计就只能等死了。
孙思邈的话仿如晴天霹雳一般,秋嫂当即便傻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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