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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恪又回忆了一下后世史书上记载的均田制的内容,答道:“大伯可颁布法令,将田地分成两种,一种是口分田,一种是永业田。”
“口分田由官府授予百姓,不得买卖。
受田人身死之后,土地由官府收回,另行分配。
另外口分田上只能种粮食,具体种什么作物由官府决定,受田人无权自行安排。”
曹操问道:“那永业田又是什么?永久分给百姓的田?”
“可以这么说。
永业田也是由官府授予,可以买卖,但买卖受官府监管。
受田人身死之后,可以将田产传给下一代。
永业田上可种桑、麻等各类作物。”
天气炎热,曹恪身上汗水直流。
他猛摇羽扇,驱除暑意,又倒了杯酢浆喝了,才不紧不慢地道:“丁男和中男,每人可授口分田八十亩,永业田二十亩。
老男和残疾者受口分田四十亩。”
所谓丁男,指二十岁以上,六十岁以下的壮年男子。
中男指的是十五岁以上,二十岁以下的未成年男子。
老男,指的是六十岁以上的老年人。
曹恪又道:“妇人可授口分田四十亩,奴婢每人分田的数目和妇人一样,也是四十亩。”
曹惠听到这里,不禁瞪大双眼,讶然道:“妇人分田也就罢了,奴婢也分?”
“对,奴婢参与分田。”
作为一个深受人人平等思想熏陶的穿越者,曹恪对那些大户人家的奴婢是充满同情的,自然要为他们谋取利益。
其实给奴婢分田,是北魏和北齐两朝均田制的内容,不过分的田很少,每三人才分一亩。
在北魏和北齐两朝,不光奴婢可分田,就连耕牛也可分。
每头牛据说可得口分田六十亩。
到了隋朝,杨广直接废除了给奴婢和耕牛分田的条令。
唐承隋制,至此那些在大户人家为奴为婢者再也没有分到过田地。
曹惠轻哼一声,道:“给那些奴婢分田做什么?”
言语中,透露出他对奴婢这个群体的轻视之意。
“官府分田给他们种,自然可以要求他们的主人按人头缴粮纳税。”
曹恪道,“这是有利于我曹家的大好事,何乐而不为呢?”
本套装共五卷,分别为李致文存我与巴金李致文存我的书信李致文存我与出版李致文存我与川剧李致文存我的人生(上下)第一卷我与巴金回顾了在与巴金六十多年的接触中,李致对巴金为人的不少独特感受,从不同的角度,写出他心目中的世纪良知巴金。第二卷我的人生回顾了李致九十年的人生,以随笔的形式记述的人生往事,既是个人的历史,也是时代和社会的缩影。从读小学时为抗日战士捐寒衣,青年时期参加学生运动,后来加入中国共产党,在成渝两市做地下工作。后来,李致在共青团大学区市省和中央机关多个岗位工作,在改革开放初期,回到四川,为四川出版振兴川剧和文艺工作作出贡献。第三卷我与出版详细回顾了四川出版业过去几十年的发展历程。在上世纪7080年代,四川出版异军突起,时任四川人民出版社总编辑的李致,带领四川出版积极创业,率先突破地方化群众化通俗化方针的束缚,立足本省,面向全国,推出了一系列品牌丛书,在全国有极大影响。第四卷我与川剧则回顾了这一段历程,从中也可看出川剧发展的辉煌历程和波澜起伏。1983年至1991年,李致任四川振兴川剧领导小组副组长,主持日常工作。他参与制定每一阶段的规划与任务,组织全省川剧汇演和调演,带团到北京上海以及欧洲日本等地演出,积极推动川剧创新发展,与不少川剧人成为知心朋友。第五卷我的书信则收录了李致与巴金的诸多书信,还有曹禺张爱萍李又兰戈宝权冯骥才刘绍棠严文井陈白尘张乐平柯岩茹志鹃秦牧周克芹等名家的书信,留下丰富又珍贵的第一手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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