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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死了,所以眼下我要开心得多。
严格来讲,目前我只是下落不明,不久才会被假定为已经死亡,但为了简短起见,我们就说“死亡”
吧。
其实时间只过了几小时,但我已经感觉好多了,不仅四肢灵活,还有一股使不完的劲。
今天早上某个时刻,我意识到自己的脸有点儿异样,于是瞧了瞧后视镜(当时令人恐惧的迦太基已经被我抛到身后四十三英里远的地方,我那自以为是的丈夫还在他那个闷热的酒吧里闲逛,完全不知道自己的头顶上正悬着一把千钧之剑),那时我才意识到自己在笑。
哈!
多新鲜哪!
过去一年中我列过许多清单,今天的清单就在我身旁的副驾驶座上,一滴血迹落在第22条待办事项旁边,那一条事项赫然写着——“给自己一刀”
。
“可是艾米分明怕血呀”
,读过日记的人恐怕会这么说(日记,是的!
稍后我会提到那本聪明绝顶的日记);其实我不怕血,一点儿也不怕,但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一直声称自己怕血。
我当着尼克的面把怕血这件事提过好几次,每当他说“我可不记得你有这么怕血”
,我就会回答:“我已经告诉过你了,告诉过你很多次!”
尼克向来对别人的麻烦不上心,也就顺理成章地觉得我很怕血,至于在血浆中心晕倒的那一招,倒是个绝妙的伏笔。
我是真的在血浆中心晕倒了一次,并不单单是在日记中写写了事(千万别着急,稍后我们会把真相、假相以及有可能是真相的事项一一理清)。
第22条待办事项叫作“给自己一刀”
,它待在清单上已经很久了,眼下变成了事实,因此我的胳膊疼得要命。
要用刀深深地割进自己的血肉,而不是单单伤到一层皮,那需要杰出的自控力,因为你想要弄出一大摊血,但又不会多到让自己晕过去几小时才在一片血泊中被人发现,如果到了那一步,你只怕得费上好一番口舌解释清楚。
当初我先把一把美工刀架在了手腕上,但手腕上纵横交错的血管让我感觉自己好似动作片里的拆弹专家:剪错一根线,小命就得玩完。
于是我最终割进了上臂深处,还在嘴里咬了块破布免得自己叫出声来,最后割出了一道又长又深、非常完美的伤痕。
我盘腿在厨房地板上坐了十分钟,让鲜血慢慢地淌到地上,直到流成一汪厚重的血泊,接着把血迹胡乱清理了一番——总之尼克砸了我的头之后会收拾成什么样,我就弄成什么样,目的是为了让现场有种亦真亦假的感觉:客厅有刻意布置过的痕迹,但血迹又已经被清理干净,因此这一切不可能是艾米干的!
所以说自残挺划算,不过话说回来,虽然已经过了几个小时,衣袖和止血带下的伤口却仍然火辣辣地疼。
(第30条待办事项:精心包扎伤口,确保血不会滴在不应该滴到的地方;将美工刀包好并塞进口袋,以便找机会处理。
)
第18条待办事项:布置客厅,掀翻搁脚凳——已办妥。
第12条待办事项:将“寻宝游戏”
的第一条提示装进盒子并藏起来,以便让警方先行一步发现它,届时我那茫然的丈夫还没有来得及回过神去寻找线索。
“寻宝游戏”
的第一条提示必须写进警方的记录,我希望此举能迫使尼克开始寻宝(他的自尊心会让他坚持下去)——已办妥。
第32条待办事项:换上平庸无奇的服饰,将头发掖进帽子,沿着河岸爬下去,顺着水边疾步奔跑,踏着荡漾的河水一直跑到小区的边缘。
你知道邻居中只有泰威尔一家能看见河流,而当时他们一家正在教堂里,但你仍然必须掩人耳目,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会有什么不测风云,你总是比其他人多做一步,这是你的本性。
第29条待办事项:跟布利克告别,最后再闻一次它那臭烘烘的气息,把它的食盆倒满,免得一切开始之后人们忘记给它喂食。
第33条待办事项:离开那个鬼地方。
——已办妥,已办妥,全已办妥。
我还可以多跟你们说说我是如何布置这一切,但我想让你们先了解我这个人。
我并非日记里记的那个艾米,那是个塑造出来的角色,(尼克居然说我不是一个真正的作家,我为什么要听他的胡话?)而我是艾米的本来面目。
什么样的女人会做这样的事情?让我先跟你们讲个故事,讲个真实的故事,这样你们就会摸得着一点儿头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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