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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沈兆山。
人如其名,是天下第一美男子。
别管这三个字跟美男子有什么关系,因为美男子这三个字,因我而存在。
哥就是这么自信。
我坐在阳台上,端着红酒杯,看着外面闪烁的万家灯火。
仔细想来,人生的一半路程已经过去了,我再也不是彼时那个毛头小子了。
小时候,爸妈赶上了下海潮,他们每天疲于开公司搞事业,把我一个人留在家里。
虽然每个月都给我花不完的零花钱,但我缺少他们的陪伴。
我曾一度埋怨他们,为什么要给我钱,为什么要挣钱,挣钱哪有家人在一起开心呢。
但是他们每次都是翻了个白眼,继续我行我素。
久而久之,我也就不愿意再同他们说这些话了。
上了学以后,我是我们班里长得最帅的男孩子,相比于他们要凑几个月的零花钱才能买一双名牌鞋来说,我随便从手指缝里漏出点钱,都够他们把喜欢的鞋买个遍。
刚开始的时候,这的确能给我空虚的内心带来极大的满足。
但是久而久之,就是更严重的空虚感。
特别是一到放学的时候,他们都有爸爸妈妈来接,而我只有我的管家,我心里更不是滋味儿。
我开始叛逆,抽烟喝酒打架无恶不做,简直是老师嘴里最不良的那个不良少年。
我也想以此吸引我爸妈的注意力,让他们来学校看看我,但是他们来了,只会训我,想跟他们说一些体己话都没有机会。
他们说,他们在外面那么忙都是为了我,都是为了给我点家产,为了我以后哪怕没有好工作,也能养得起自己。
他们根本就不懂。
我需要的不是这些。
渐渐地我长大了,我和他们的关系越来越远。
他们在我上大学那年离婚了,不是,应该说他们早就离婚了,只不过在我上大学的时候才摆到明面上来。
我爸的另一个儿子,都已经快十岁了。
我妈的另一个女儿,也七八岁了。
那一年,我感受到了全世界的黑暗。
原来不是他们为了挣钱才没有时间陪我,而是因为他们早就有各自的家庭了。
他们给了我更多的钱,要求我自己住,呵,自己住就自己住呗,反正这么多年,不都是这样的吗。
他们给的钱也别闲着,反正没有了就朝他们要,他们也愿意给。
于是,我在南江最繁华的地段,买了最豪华的大平层,家里用电器全部都是最智能最先进的。
我的家里到处能闻见金钱的气息,我企图用花他们的钱来惩罚他们。
但是他们毫无反应,我就知道不管自己再怎么努力,都是枉然。
那天我喝多了酒,突然觉得活着好没意思。
迷迷糊糊的,我看见一妙龄少女,长相甜美,梳着双马尾,穿着洛丽塔的小裙子,一跳一笑地朝我跑过来。
她踏雾而来,张嘴就对我说,她叫海大力,问我愿不愿意成为他的弟马。
海大力?
我当时虽然脑子不清楚,但还是想,这么可爱的女孩怎么会有这样一个名字。
要不是看到了她,光听名字我还以为是一个,浑身肌肉,留着板寸头的大男人呢。
我一开始是拒绝的。
她又告诉我说,我过去十八年太空虚了,如果做了她的弟马,我会每天忙到飞起,会看遍世间的人情冷暖,会从另一个角度观察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事物。
到时我的内心就丰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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