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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哥谭1987下(第1页)

到了下午,果然如同报纸上的天气预报说的一样,哥谭下起了细雨。

席勒坐在庄园的书房里,窗外的雨声像是最好的安眠药。

有些杂乱的书桌上,堆成一摞的书籍在壁灯的照射下留下波浪起伏的影子,墨水瓶和席勒镜片的反光,在有些昏暗的房间中显得格外亮,他正拿着钢笔,用复杂又华丽的花体英文写邀请函。

全世界的习俗几乎都一样,当你搬家时,总要通知亲朋好友过来做客,席勒打算这周的周末,邀请他在哥谭为数不多的几个朋友过来吃饭。

窗外的雨越下越大,一些湿润的空气顺着窗户的缝隙进入室内,在灯光的光线中,能够看到细小的水汽缓缓飘落在桌面上,很快,书桌靠近窗台的部分就凝结了许多细小的水珠,反射着背后壁炉的火光,像一颗颗红宝石。

天色逐渐暗下来,比白天更冷的雾气让玻璃凝结了一层白霜,席勒放下笔,揉了揉手腕,他抬头看过去。

从这个角度看向整个哥谭,也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是雨中的哥谭不光更加阴沉,也更加静谧,甚至让人感到有些难得的闲适。

不论如何,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城市总是比后来那个信息社会节奏要慢得多,席勒写了一下午的信,直到男仆过来提醒他晚饭时间到了,才离开书房。

等到吃完晚饭,席勒穿好衣服,拿上雨伞,离开家门,这时,哥谭下了一整个下午的雨已经停了,只剩下吸进肺里冰凉的潮湿空气,还弥漫在城市当中。

地上的水洼在黑暗中如同一个个水银镜子,把路灯的灯光反射成金色的碎片,像是上个秋天没有带走的落叶,席勒的鞋跟踩上去之后,这种光芒就在轻微的波澜和溅起的水珠中消失了。

也就像全世界的习俗一样,当你搬家时,也总得去拜访一下邻居。

这里的治安还算不错,因为但凡能住得起和维护得起这样的庄园的人,也是非富即贵,虽然已经比不上南部的富人区那么繁华,可没落的老城区也有一种慢节奏的老派风情。

在距离席勒住的庄园一条街的地方,有一家歌剧院,不过这里很少有剧团来演出,所以就成了这片居民的俱乐部。

席勒走到剧院的门口,这里的侍者显然没有那么专业,等到席勒走到了大门的台阶上,他们才走上前打开大门,席勒把头上的帽子摘下来,然后走了进去。

虽然外面是寒冷的雨夜,可剧院内却很温暖,席勒的眼镜蒙上一层雾气,他摘下眼镜,走到前台,轻轻敲了敲桌面。

正在打瞌睡的领班恍惚了一下,一抬眼皮,看到有人,他坐直身体,然后问:“您有预约吗?”

“我是买下了子爵庄园的新住户,今天这里的所有酒水消费都记在我的账上,上帝保佑所有人。”

领班立刻热情了起来,说:“原来是您,昨天我才刚刚接到消息,那座最大的子爵庄园有了新主人,您的眼光真的太独到了,正是这样豪华的庄园,才配得上您这样慷慨的先生。”

“您放心,等到待会儿大家出来的时候,就都会知道您是一位好相处的绅士了。”

听着领班口中不断冒出来的溢美之词,席勒不动声色地把一卷美元放在了铃铛的下面,领班立刻就说:“您不必在意这幢建筑的外表,毕竟这里是哥谭最古老的一座剧院,有些破旧也是正常的,但我们的服务一定是最好的……”

席勒从剧院的台阶上走下来时,他回头看了一眼这座可能是哥谭最古老的剧院,它已经布满了沧桑的痕迹,在许多年以前,这里也曾迎来过一个又一个知名的剧团,也有无数的演员在这里登台表演,你方唱罢我登台。

但现在,它已彻底寥落,陈旧的门脸像纪录哥谭历史的石碑,刻下风霜雨雪后的痕迹,可能本就比那些杜撰的戏剧要更精彩,只是也没有多少人愿意再看了。

席勒回到庄园之后,时间已经很晚了,但他昨晚还有些东西没有写完。

感谢这个节奏还比较慢的年代,席勒可以不用提防任何短信或者电话的狂轰滥炸,他有充足的时间可以慢慢的看书,从纸质的资料上寻找自己需要的知识,然后再用钢笔把它们写到纸上。

突然他的身后轻轻一响,席勒头也没回,他说:“戈登来拜访,至少还带了礼物,那么你呢?不请自来的蝙蝠?”

蝙蝠侠的影子被墙上的壁灯照出多重的阴影,他说:“等白天再送。”

“戈登就快结婚了,你不打算以这个紧身衣怪人的身份给他送个礼物吗?毕竟他可是你的合作伙伴。”

“我没有什么礼物可送的。”

蝙蝠侠的语调总是很低沉又很平缓,在这深夜的房间中,让人有些昏昏欲睡。

那么你是过来做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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