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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一黑,大掌把她的脑袋转过来,侧头,瞳孔里的深意尤为明显。
他要是执拗起来,谁也敌不过他。
实在是拿他没有办法,玫瑰只好硬着头皮试一试这个改良过后的腊梅绣鸳鸯绒靴,出乎意料的合脚。
惊喜看他,难怪早晨穿时有股健步如飞的感觉。
落荆棘轻柔抚上她的脸颊:“之前的鞋子不合脚,为什么一直不说?”
还穿了这么长时间。
玫瑰吐了吐舌头,这么私密的事情怎么能随便告诉别人呢?
像是读出了她的心理活动,落荆棘屈指敲她的脑门:“初次见面就喊我夫君,当时没把我当外人,现在懂得矜持为何物了?”
玫瑰捂着额头,使劲给他眨眼:“你说话注意些,还有人在呢。”
识相的长生早就闪出了门外,除了他们,哪里还有其他人?
大掌牵住小手,故意问:“怎么?怕我会因此低看你一等?”
“那倒没有……”
她的左脚生来就有六个脚趾,娘欣喜告诉她,这是遗传了曾祖父,将来必有大作为。
可她一度怀疑这是娘亲为了不让她难过而找的借口,毕竟前世一直到离开,都没能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只除了……嫁给他。
民国虽有军阀割据,战争频繁,可融合了西方主义的精神,也主张恋爱自由。
在情窦初开的年纪,怀春少女哪有不暗恋的对象?而嫁给一个俊拔有为的志士仁人,也是她们追求之一。
留学海外又风流倜傥的他,是多少女子梦寐以求的如意郎君。
他更不知道,他的名字,出现在多少藏头诗里。
就在无数人对他情根深种时,他在她最好的年纪,毫不犹豫娶了她,丝毫不知碎了多少芳心。
儿时青梅竹马,归来仍是有情人。
她听从父母的安排,懵懵懂懂嫁给他。
那一年的十里长街,落宋两大世家结为秦晋之好,百余辆车笛长鸣,队伍之庞大,观摩之人群,堪称一绝,唤作盛世婚礼也不足为奇。
浩浩汤汤迎娶进门,轰动了整个上海。
更有趣的是,在娶亲途中,有个大胆的女子拦下婚车,穿了一身漂亮的白色婚纱,勾勒曼妙的身材,与她的典雅旗袍各具优势。
她走到落荆棘身边,把自己雄厚的家族势力摆出来,毫不畏惧道明自己的来意:“我再给你一次选择的机会,你是选择一无是处的她?还是选择能助你成事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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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什么呆?”
眼前晃过一团黑影,是他的手掌。
玫瑰想都没想,张口就咬他的虎口,还不停地在嘟囔。
落荆棘哑然失笑,由她咬去:“我又是哪里做得不对,惹你不痛快了?”
玫瑰松嘴:“说出来你又改不了。”
“你不说怎么就知道改不了呢?”
踮起脚尖掐他的脸,哼他:“你能把这张脸换掉吗?”
这……着实不行。
揉了下自己的脸,原来是嫌弃他的皮相:“是长得太好看还是不够满意。”
玫瑰见他孩子气的揉,险些笑出声:“难不成我让你改哪里,你就能改哪里吗?”
落荆棘摇摇头:“骨肉皮囊皆是父母所赐,是我天生所得,我变不了,也不想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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