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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你吃饭了吗(第1页)

小萌萌馋的不行,当即就点头答应了下来。

林武又抬手揉了揉她的小脑袋,这才起身去厨房做饭。

他家里一共有两口锅,这年头的村庄,家家户户都会或多或少的养一些家畜,条件稍微好一些的,在开春抓一只小猪仔,年底养肥了就卖掉换钱。

这一头猪的经济来源,可就是整个家庭全年的经济收入了。

孩子上学、日常的柴米油盐、还有家人的吃穿住行等等,都要依靠这笔钱。

因此,家家户户基本上都会额外支起一个灶台,专门为牲口熬煮食物。

林武家里也有两口灶台,不过那是之前哥哥和爹娘都住在一起的时候留下的,那时候他家也有牲口,一年到头,猪吃的要比人都好。

而且,自从分家之后,林武连抓猪仔的钱都拿不出来,就更别说养猪了。

反正留着没用,不如洗干净用来烧水。

林武把那口锅洗刷干净之后,又煮了一锅水,把自己买来的米淘洗干净,放进锅里开始做饭。

虽然只有两斤米,但应该足够今天吃了。

他明天还要去一趟城里,到时候卖了钱,再多买一些回来好了。

原本一直在院子里看着林武做饭的小萌萌和唐清婉,此时微微一愣。

唐清婉犹豫了一下,三步并作两步走了过来。

她瞠目结舌,满脸难以置信之色的看着林武,问道:“这是……大米?!”

林武没有抬头,恩了一声之后说道:“今天去共销售买来的。”

唐清婉看着水面上微微泛起的热气,眼睁睁的看着雪白的米饭下过,心头忽然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捏了一把似得,半是酸楚半是疼。

自从下乡当了知青以来,她已经记不清自己多少个日夜没有吃过精细粮了。

在这贫瘠的村子里当知青,苦活累活都没有磨灭她要返回城市的心思。

然而,当接到消息说可以返回城市的时候,她一时高兴,在几个村子为她们这些知青准备的送别晚会上喝了酒,之后又因为年轻俊朗的林武连哄带骗,就稀里糊涂的和他过了夜。

一个月之后,她怀孕了,肚子里的小生命无时无刻不在提醒她——自己要当妈妈了。

于是,为了这个小生命,她毅然决然的选择了留下。

她想过,自己反正都要嫁人,跟着林武生活,勤劳一点、节俭一点,总能把日子过好。

然而,世事没有想象的那么美好。

林武好吃懒做,嗜赌成性的劣根终究改不掉。

日常的生活,别说是精细粮了,就连红薯和土豆都很难吃饱肚子。

唐清婉自怀孕起就营养不足,诞下的小萌萌更是先天营养不良,所以和村子其他的孩子比较起来,显得又瘦又小,这一直以来都是唐清婉的一块儿心疼。

可如今,林武忽然告诉她,自己挣钱了,一上午的时间就买来了那么多的东西,不光让自己和孩子吃了饼子,还给家里买来了精细粮和猪肉……

唐清婉看着那个在灶台前面不断忙活着的男人,看着他那被汗水湿透了的后背衣衫,看着他那认真的侧脸,忽然鼻子一酸,险些没控制住情绪。

“放一些红薯进去吧,能多出一点饭。”

唐清婉深吸了一口气,低着头走了过去。

看着锅里的白米饭,她十分心疼。

“这实在是太浪费了,和红薯掺和着一起吃,也能吃饱,大米也能吃的更久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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