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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再去医院,刘璐璐带去大学时期陪尹力上课时写的剧本。
那是她的处女作。
当年有一句流行的毒鸡汤,“我不仅喜欢你,还喜欢和你在一起的我。
因为我们在一起,能让我变成了更好的自己。”
当一个人很脆弱,或者,根本不了解自己,不确定自己的内核,就会忍不住用外物来评价自己。
比如,你和谁谈恋爱,你穿什么衣服,开什么车,看什么书……但那些,是二流的臣服罢了,认为他人比自己更能满足自己。
刘璐璐曾经就那么傻。
尹力是真文艺青年,约会时都传输各种宏大艺术理念,什么好的导演必须是一个更好的编剧,导演必须有自己写剧本的能力。
她当时极其崇拜尹力,毕竟身为小镇姑娘,刘璐璐刚来北京,连丝芙兰的英语都不认识。
而人生中第一个大牌口红,就是尹力带她去丝芙兰买的,曾经极度流行的迪奥变色唇膏。
塔可夫斯基鉴赏课结课后,刘璐璐兴致勃勃地把自己写的青涩剧本给男友展示。
她写的题材,并不是爱情,而是最老土的亲情,甚至是一个半自传体的剧本。
在一个西北的小镇,有一对夫妻离婚,女儿跟着爸爸过。
爸爸白天要去镇里务工,诺大的家里,只有一条妈妈从娘家出嫁就带来的狗。
狗,已经老了,每天只知道睡觉,喝水,拉屎,放屁,也从来不看门护院。
女儿并不喜欢老狗,却只能每天照顾它,但这是种没感情的照顾,他们就是同一屋檐下的冷漠互惠关系。
终于有一天,女儿考到县城的初中,她要去住校,会有新的朋友,新的环境,新的天地,再也不用整天在家看电视和喂狗。
她高兴坏了,准备好新书包,最后给狗洗澡,倒了狗粮,把它喝水的碗洗干净,把地拖干净。
全完事儿,她穿着新衣服,跑到门口,等待爸爸来接自己离开。
她蹦蹦跳跳的,不停看表。
但在某个瞬间,女儿突然很想回头,看看那条老狗在做什么。
那条总是趴在院子角落,白天也昏昏欲睡的老狗,它跟着小主人走到喧嚣的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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