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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什么叫父子啊(第2页)

看着面前的电话虫,回想着自己和冰山的恩怨,还有与罗布路奇的嫌隙,斯潘达姆有点担心,他怕死!

但他转念一想,只要他能从路奇和冰山手里活下来,那就代表他将真正走近高文大人!

那可是觉醒了霸王色霸气的天龙人大人!

那可是同五老星单独沟通数次,一口气直接招募了大将候补和七武海的,一看就是要做大事的天龙人大人!

只要自己能活下来,自己就能跟随在大人身边,成为路奇现在这种,就连自己作为CP0的父亲都要恭敬对待的人物!

一想到这,他斯潘达姆简直嗨到不行啊!

因为苟活这样的事情对他斯潘达姆来说,实在是太简单了啊!

只见斯潘达姆立马重重的对罗布路奇喊到!

“路奇大人,请您等我片刻,我这就出发,以最快速度赶往您的面前!

请您亲眼见证我的改变,我要成为您最优秀的部下,我要为高文大人当狗,为天龙人效犬犬之劳!

我马上出发,马上!

!”

至此,实在听不下去的罗布路奇狠狠地挂断了电话虫。

将大蜗牛揣回衣兜,罗布路奇站在海岸上,沉默良久。

直到现在,他才清楚地意识到,他的阶级已经彻底改变了!

当然,他依然是下等人,但现在的他是下等人中的大人物,是天龙人的部下,是神的信使!

最重要的是,他是一个幸运儿!

想到这里,罗布路奇重重的握起拳头,大人赐予的一切来的都太轻易了,这样轻易的幸运让他坐立不安!

就连斯潘达姆……。

过去,路奇自己是小人物的时候,他真的无比厌恶斯潘达姆和斯潘达因那种硬实力几乎没有,只凭媚上和一张巧嘴而窃居高位的家伙。

但就在刚刚,当路奇自己的身份与他们调换之后。

当路奇成为了被他们献媚的大人物以后。

路奇突然发现,斯潘达姆那样的家伙怎么可能没有优点。

拿的起,放得下,滥用得了权利,又总能软下膝盖,同时又格外的不要脸!

这难道不就是最可怕的优点么?

于是罗布路奇瞬间腾身,飞速冲向加布拉之前消失的方向。

他不能停下,他还要为高文大人做更多事,就算不能比得上祗园和甚平,他也要比斯潘达姆做得更好!

既然高文大人很重视弗兰奇,那他此刻怎能放心加布拉一人前往,他要亲自去请弗兰奇,也就是那个本该死去的卡特·弗兰姆!

……

与此同时,弗兰奇拆船坊里,顶着一从蓝色鸡冠头,露着个金属鼻子,下身只穿一条红色小裤衩的弗兰奇正大口的喝着可乐。

“呼……嗝~~!”

打了个大嗝,弗兰奇扔下可乐瓶子,操着自己沙哑的嗓音说道。

“这个星期的我很不安啊,为什么大半夜的,突然会有天龙人跑到水之都来!

这简直苏坡苏坡可怕,难到水之都就要变成天龙人的奴隶之城了吗,哈哈哈哈!”

话音落下,正巧他所在酒馆的门被他的小弟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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