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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哮…!”
在寂静的早晨,突然兽吼声叫从远处传来,原来是北堂令歌为了让自己变强,已开始狩猎了。
此时正在和一头云豹在搏斗,云豹是高级野兽,速度是他的特长。
因此云豹不停利用自己的优势来袭扰北堂。
北堂令歌也有他的优势,那就是预知技能。
看着一身灰白斑点毛发的云豹,刚才还在自己的左边,转眼间就来身后。
北堂也不甘示弱,反手一刀不偏不倚,劈砍在云豹头颅上。
随着云豹半边头颅飞了出去,北堂反应贼快,拿上准备好的小木盆,接住云豹的血。
自从找到刀具后又过了五天,北堂令歌用刀削凿出了几个小木盆用来盛水盛物,又用小刀处理那头似虎的野兽。
至于这头云豹,在死鬼北堂的记忆中有这种野兽。
北堂用火烤了一顿野兽肉吃,味道还可以。
所以这几天把那些野兽肉吃了个七七八八。
不可思议吧,就是这样神奇。
北堂也不知道自己是这么能吃,处理后的野兽肉也有二百多斤,几天就吃完了,一顿至少吃掉七八斤是有的。
实在搞不懂自己怎么能吃这么多,北堂只能归根于自己强大的消化能力。
不过好处还是有的,他感觉自己的技能明显变强了。
比如预知技能提前更早,拔山拳威力更大。
想到此他又暗自揣测道;
“兽类进化会把能量储存在肌肉和血液中,人类、精灵和其他种族应该也是这样。
上次去寻找刀剑时,只看见血迹没有发现人类的尸体,应该是被兽类吃掉了。
这里真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因此我必须要尽快变强!”
没有任何犹豫,北堂令歌手捧着木盆一口气把云豹的血喝了下去。
“我靠…,这么难喝!”
北堂令歌大口喘着气,大声抱怨着,好让口中的血腥味减少一点。
但是他还是想呕,于是马上跑到小溪边大口喝着水,想把口中的血腥味压下去。
感觉好一点后,北堂令歌就在小溪边把云豹处理了一下,先剥皮,再去内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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