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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熊烈火燃起,上千具尸体被抛入烈焰之中,自认为铁石心肠的哈德逊,也忍不住暗自伤神。
白天战斗虽然大获全胜,可付出的代价也非常惨重,新增伤员两百,超过七百人随烈焰而去。
光围攻那五具白银骷髅,阵亡就超过三百人。
要不是哈德逊反应足够快,充分运用物理知识,这个损失还会更大。
看似取得了胜利,运粮队其实也元气大伤。
若是叛军和守军人数相当,这场战争的胜负还真的很说。
并非无法击溃叛军,主要是还肩负着运送粮草的重任。
相比战场上的胜负,成功将粮草运送到目的地,才是这次任务的核心。
真要是没有辎重拖累,在战场上和叛军玩儿菜鸟互啄,哈德逊还是有把握的。
一切皆源于叛军的“高超”
指挥能力。
原本以为贵族骑士傻愣愣的冲锋,就已经足够蠢的了,没有想到叛军主帅的指挥能力也是半斤八两。
尽管叛军主帅没有底线、原则,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可军事素养着实在是拿不出手。
从这方面来看,贵族统治集团对底层民众的知识封锁、“价值观”
引导都是成功的。
哪怕反叛组织存在了无数年,在“力量至上”
的观念忽悠下,依旧忽视了对军事人才的培养。
祭司就好好的当祭司,偏偏要自作聪明跑去指挥军队作战。
倚仗秘术、药剂,欺负一下同样无知的底层贵族还行,遇到军事能力稍强的对手,瞬间就原形毕露。
理论上来说,这次出来劫粮草,在战略上是完全正确的。
可具体到战术落实上,就表现的一塌糊涂。
事先准备不充分,缺乏足够的军事常识,以至于早早暴露了计划。
本该掌握主动权的伏击,最后演变成了被动的强攻。
隐约之间,洞悉了一丝世界的本质,哈德逊已经开始为骷髅会默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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