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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幸福,我不在乎我爱的那个人是不是和我是一个性别,我们就是单纯的相爱了,所以,爱了就要在一起。
我不喜欢什麽爱了,可有缘无份,没办法在一起。
虽然世事无常,虽然有很多这样那样的无奈,可是,既然爱了,那就要以在一起一辈子的念头交往,为了在一起坚持,到最後,人定胜天。
世间之事,不如意的十之八九,可是,努力了,爱过了,也就不後悔了。
就像他说的,只要坚持,不退缩,一定可以达到目标。
变态吗?是精神病吗?不,我只是爱上了一个和我同一个性别的男人,我们相爱,不在乎任何人的眼神,不用任何人来评论我是否正常。
我是疯子又怎麽了?至少,我现在很幸福。
这就足够了。
我依旧会报复他的家人,每次看见他父亲吹胡子瞪眼睛的看着我们大秀恩爱,我就异常高兴,他不是不喜欢看吗?他不是讨厌我吗?那我就喜欢这麽刺激他。
他父亲一看见伊志对我百般呵护,我什麽都说了算,他父亲就会愤愤不平的骂他的儿子,妻奴,不知上进,混账东西。
可有什麽关系啊?他就对我好,他喜欢对我好,他父亲生气也是白搭。
我要好好的活着,不单单是为了他,为了我年迈的父母,还为了他父亲啊,说好了一定要死在他父亲之後,那我就更要保护身体了。
我没有说过,我和他的孩子在一个女人的体内孕育吧,不能算是双胞胎吧,我和另外一个女人的受精卵,移植到他父亲选好的那个代理孕母体内,孩子的血型不同,基因不同,除了有一个共同的代理孕母,没什麽是相同的。
两个孩子也会同时降生,我就一直感到好笑,我的孩子,他的孩子,长大之後,是不是要以兄弟相称,奇怪的结果,有违道德伦理,可我和他父亲达成的最後协议,就是这麽奇怪。
我们在国外度蜜月,玩到想家,这才回来。
回国就接受检查,医生说我的肾衰竭得到很好的控制,眼睛也恢复的不错,只要保证这种情况,不继续恶化,我可以活二十几年。
足够了吧,有这二十几年,足够看着孩子长大,父母离世,到时候,我也老了,也到了可以死去的时候了。
他说不够,再多加四十年,五十年,都不够,唯有在三生三世石上,写上我们缘定三生,他才觉得差强人意。
我笑他贪心,这一世,我们受的辛苦挺多的了,还想下辈子下下辈子折腾我啊?
我说到时候,我一定要好好挑选,找一个一直坚持爱我的人。
嘴上我是这麽说,可我看着他的眼睛,充满深情。
和他相爱一场,我不後悔。
就算是那麽痛苦过,我也不後悔。
只是,伊志,这个死男人,竟然非常看重那个代理孕母。
那是我们回国之後,探望孩子。
那个代理孕母是一个不想奋斗就像有大笔财富的年轻女孩子,我们协议,每个月提供他所有生活用品,给她找个保姆照顾她,所有必需的生活费,营养费,孩子生下之後,再给他两百万,然後他就消失,彻底的,不许再出现我们面前。
孩子已经五个月了,她肚子里又是两个孩子,自然比较大,五个月,和一般孕妇六个月差不多。
带了家庭医生,仔细给他做检查,得到的结论是,两个孩子都很健康,没有出现什麽异变。
代理孕母想把鞋子穿好,可惜肚子大了一些,他弯腰不太顺利。
还不等保姆上前帮忙,伊志就半蹲下去,亲手给她穿上鞋子。
得到代理孕母的一个感激微笑。
我觉得刺眼,非常刺眼,他只是一个生产工具,一种合作关系,何必对他如此殷勤。
别人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一对小夫妻,恩爱甜蜜,到妇产科产检,丈夫对妻子百般呵护。
我怒火中烧,忍着没有发火。
等我们回到家里,我把鞋子摔得老远,外套脱下来就摔倒沙发上,只穿着袜子就往卧室走。
他拿着拖鞋追在我身後。
&ldo;穿上拖鞋,你不能着凉了,赶紧穿鞋啊!
&rdo;
我站好了,他马上半蹲在我面前,抬起我的脚,要把拖鞋给我穿上。
我一想到就在一个小时前,他也是这麽小心翼翼的对待代理孕母,我就气得牙痒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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