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夏朝歌穿上奚明煦卸下的银色铠甲,然后将他搬起来,藏在了山洞内的一个角落之中。
这整个过程,奚明煦只能干瞪眼,身体被麻药麻痹,他根本连动弹的机会都没有!
“夏朝歌!”
“你别喊,你现在不能动,喊了只会害死我。
所以老实待着,我们会没事的。”
夏朝歌说完,拍了拍奚明煦的脑袋,居高临下的说了声:“乖,我不要怕,等我回来。”
在奚明煦万分不愿和竭力劝阻的眼神下,夏朝歌毫不犹豫的转身离开。
唔,拿奚明煦当孩子哄的感觉还真不错。
夏朝歌走到另一边,扯动了身边的叶子,发出了沙沙的响声。
“谁?谁在哪里!”
“有人,银色铠甲,是奚明煦,快追!”
夏朝歌听到这话二话不说就跑,然,她才跑了几步就被越军包围了。
“你,你不是奚明煦,你怎么会穿着他的铠甲?你是谁?”
为首的军长惊讶的道。
“送你们见阎王的人”
夏朝歌话音落下,手中的长剑挥起,朝着这一队士兵杀了过去。
师承碧波山庄桑正卿十年,她每每练武总是格外的认真。
因为她清楚,身份,地位,权势会一夕之间全部失去,但武功永远是自己的。
夏朝歌每一剑都干净利落,毫不拖泥带水。
剑起剑落,夏朝歌临危不俱,仿佛一尊杀神,在无情的收割着眼前士兵的生命。
围上来的越军被打得节节败退,眼看着越来越多的同伴死去,他们心生了退意。
毕竟夏朝歌不是奚明煦,他们不认识,也没必要用命去争。
但是夏朝歌却不肯放过他们,放了他们,等于害了自己和奚明煦。
厮杀声不断,惨叫声不绝于耳,奚明煦躲在山洞之内,睁眼看着夏朝歌。
这是他完全没有想到的,夏朝歌竟然会武功,而且她的这身功夫,绝对不弱于奚家军内的任何一人!
看着夏朝歌在前面挥手杀敌从容不迫,气势逼人的样子,奚明煦竟看得有些痴了。
这才是他所爱的女子,聪明,勇敢,有才,独特。
奚明煦庆幸,七岁那年,他遇到了夏朝歌。
否则,这一辈子,他可能会接受父亲的安排娶了夏婉晴。
夏朝歌一剑结果了最后一个越国士兵,此时她身上的银色铠甲已经沾满了鲜血。
她歇了一口气,这是她有史以来打过最长最累的一场架。
对手没个武功都不高,但是数量足够多,耗尽了她的体力和耐力,让她大口大口的喘着气。
没有亲自战过,她还不能体会以一敌百是什么概念,她如今算是懂了。
比起奚明煦,她还差一些,若是坚持下去,五十个是她的极限了。
夏朝歌用剑撑起自己的身体,缓缓的走回山洞的位置。
刚刚全力对敌,全身绷紧她还没感觉,这会儿歇下来,才发现细细密密的伤口在疼痛在发烫,那感觉犹如千万只蚂蚁噬咬一般,难受得不行。
这会儿她算是跟奚明煦同病相怜了。
看小说,来小燕文学,关闭阅读模式,体验高速阅读!
男人们都到外面闯荡,可王小野偏偏要留在村子里干大事儿。说到底,还是村里那些柔弱又如花的女人们需要他的引领和帮助,广阔天地大有作为...
茅山派第十二代掌门明志,在鬼门关大开的一天,被卷入旋涡而来到异世界。爱冒险的他协着绝世秘笈来到这个世界,无疑是给了他最好的展示空间。魔法?没用实用价值的障眼法而已。武士?就算是再厉害的蚂蚁穿上自认为最坚硬的铠甲,还不一样一脚踩死!魔兽?幻兽?宠物罢了。盗贼?精灵?龙族?切,女的收进后宫,男的全作奴才!种马怎么了?无敌怎么了?yy怎么了?不是主角太厉害,只是别人太弱了而已。...
甘子义穿越了,成为历史上那个生于安乐,死于忧患的清文宗。他能够给风雨飘摇的大清朝带来什么样的改变吗?如果你是七零后,你会喜欢看到这本书。你可以从中找到当年看真正历史小说的感觉如果你是八零后,你会愿意看到这本书。你可以从中感受到一个大约真实的历史氛围如果你是九零后,你一定要看看这本书。你可以明白原来现在很多影视作品都是胡扯。本书算是自娱娱人之作,在写法上和风格上都有了一点新的变化,不会有很多的YY和狗血,只有一段娓娓道来的历史传奇。QQ群是86794189。有愿意交流的,可以加入进来。...
城里套路深,我要回农村。农村道路滑,人心更复杂。一个被遗弃在农村的孤儿,意外获得了透视,医术,圣雨术从此,他逍遥花间,装逼打脸,且看主角逆袭带领桃花村村民走出大山,迈向祖国,冲出世界...
名门隐婚总裁老公太腹黑人前,她是风光无限的影视歌三栖红星人后,她是他宠上天的老婆隐婚的无限荣耀宠爱的背后,藏着辛秘的过往,如履薄冰的婚姻直到某日传闻暴走后破裂传闻京都太子爷有一个神秘情人,传闻他宠她上天,爱她入骨,最后却惨遭她的背叛。...
一个带着传说故事中的生死簿武魂穿越而来的少年,成了唐三的弟弟,在斗罗大陆的风云一生,且看他如何解开自己的身世,获得自己的感情,从而成就无上神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