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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着冲天辫的诺诺趴在餐桌旁,看着金黄色的炒米饭,用力吸了吸鼻子,然后拉着唐仲薇的手,惊喜的喊着:“妈妈,好香呀,看起来好好吃啊!”
唐仲薇转头看向那盘炒米饭,色泽金黄,蛋液和米饭已经充分融合在了一起。
临出锅才添加的小葱,被热气蒸腾着,葱香散发出来,冲散了那份油腻。
唐仲薇从未见过有人能把一盘炒米饭做的好像艺术品一样,更不敢相信,这是她丈夫做出来的。
诺诺一边扒拉着盘子里的炒米饭,狼吞虎咽着道:“妈妈,好吃……快吃啊!
不然我要吃光了!”
看着女儿吃的那么痛快,唐仲薇终于忍不住,舀了一勺放进嘴里。
下一秒,她整个人都愣住了。
有种说不出的感觉从舌尖到舌根,给人回味无穷的感受,轻轻嚼两下,米粒被牙齿碾碎后,混合着蛋液的鲜香,让人忍不住要咽下去,不忍让半分香气流失。
哪怕吃进肚子里,唇齿间还留着淡淡的醇香。
米是一块八一斤的廉价大米,鸡蛋也没什么特别的,唐仲薇实在没想到,就这样普普通通的食材,竟然可以做的如此鲜香迷人。
“还可以吧?”
叶尽欢在旁边期待的问。
他的厨艺是专门找米其林大厨学的,对食材的搭配运用十分巧妙,可以最大限度激发食物的美味。
唐仲薇点点头,由衷的道:“非常好吃!”
叶尽欢笑了起来,好吃就行,也不算白费自己一番功夫。
坐下来吃着自己那盘煎鸡蛋,喝了点热水,一顿早饭就算对付过去了。
唐仲薇没有吃太多,大部分都被诺诺吃了,这丫头还是头一回吃这么多东西,拍着肚皮说要被撑死了。
看着女儿满足的样子,唐仲薇心里高兴之余,又充满疑惑。
丈夫到底是在哪学的这些,又是什么时候学的?
最重要的是,他为什么要学?
曾经自己对丈夫也有过期望,大学时期,他还是很上进很努力的,甚至进入过学生会当副会长,也算当时的风云人物之一了。
这也是为什么样貌身材上佳的唐仲薇,最终会嫁给他的原因。
可是毕业后,丈夫总觉得目前的工作配不上自己,他想上来就当高管,去管理那些傻乎乎的底层员工。
可这个社会从来不缺人才,你没工作经验,又骄傲的跟公鸡似的,谁愿意用你?
不断碰壁的他,最后慢慢跟人学会了那些恶习。
这些年来,唐仲薇失望太多次,若非过于传统的思想束缚着她,早就被亲戚朋友劝说着离婚了。
为了这事,父母甚至和她断绝了来往,在亲戚朋友中,她更是成了一个笑话。
虽说一盘炒米饭,不至于让她觉得情况就会彻底改变,但此时此刻,唐仲薇依然觉得,今天很好!
吃完了饭,她带着女儿刚出家门,叶尽欢便从后面追上来,道:“今天一块吧,送完诺诺,我陪你去卖桔子。”
唐仲薇家里是做水果批发生意的,丈夫不愿意找工作,她只好自己在市场上租了一个小铺子卖水果。
水果这东西卖不掉就坏了,又不能退,所以大多数时候,她只卖保存时间更久的桔子。
由于品种太少,生意一直不怎么样,一个月下来,能赚个一两千都算不错了。
丈夫今天突然要陪她一块,唐仲薇不禁想到一种可能,问:“你不会又要钱去赌吧?我真没什么钱了……”
丈夫无缘无故发生这么大的改变,除了要钱,也没别的理由了。
要说他浪子回头,那比让狗别吃屎还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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