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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笙很快摇了摇头,她自我否定了这个可能。
如果说进部队需要介绍信,那么进到雪鹰里只能是特种部队自己挑人。
也许呢,也许冥冥之中有什么牵引着自己与雪鹰联系在了一起。
他们就是注定会相遇,注定它是她的归属。
反正她今儿个人品爆棚!
感叹了一番自己运气好得不得了,余笙思考一番,决定去看望一下秦歌。
便立刻动身去到厨房打算做几个小菜送去医院。
因为想要给秦歌补身体,她还特意选择炖一锅鸡汤。
只是等她到医院的时候,却被告知秦歌昨天晚上就出院了,并且走得很急。
“他疯了?!”
余笙脸上满是紧张和讶异。
毕竟秦歌身上的那些伤一看就不是能立即出院的。
他怎么就这么草率地出院了,不要命了吗。
王姐:“鬼知道,倒是你,不是下午的火车票吗,现在过去还赶得及吗?”
“哈……我不用走了。”
余笙笑得很高兴,就像是遇到什么喜事,逢人都要告知一遍。
听此,王姐的双颊顿时也飞上了欣喜:“不用走啦,那可太好了。
要不要我和李主任说说,争取再让你回来?”
余笙连忙摆摆手:“王姐,不用啦,我找到新的岗位了,过几天就要过去上班了。
只是王姐……你能不能先告诉我,秦歌家住哪,我找他有事。”
王姐做了个ok的手势,拿着张纸对着信息簿子唰唰地开抄录秦歌的个人信息。
——
将近五月,天已经有些燥热。
青葱的树,青葱的光阴,仿佛一眨眼,什么都匆匆而过。
余笙还记得自己第一次踏上西遥的土地时,天上还下着鹅毛般大小的雪。
一脚踩在雪里能埋进一整只脚踝。
如今须臾三月,热得已经得穿短袖了。
她举着太阳伞缓步而行,伞沿举起来,露出的便是杏眼,圆溜溜的十分灵动。
走在宁静小镇上,她再一次感受到这个世界给自己的平静、和平与安宁。
以后这就是她要保护的地方之一,只愿以后的西遥没有黑暗,没有恐袭、也没有毒品。
她停驻在一间满是花卉的小屋前。
不少缤纷的蝴蝶飞在周围,流连在花簇间。
如果地址上不是清楚地说明了这是秦歌的房子,余笙一定严重怀疑这个信息的真实性。
这间小屋实在是也太完美了,反而和糙汉子秦歌不是那么相配。
前边是玻璃的温室,后边是木制的的小屋子。
也只有在这地广人稀的中国西部才能看得到那么多木屋。
这是她从小到大都梦想拥有的房子。
没想到秦歌有。
微风吹在蓝色的风铃上,叮叮当当很悦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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