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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意思呢?就是你想修武,就得在肉体上让自己经常受伤;想要修心,那就经常让自己在感情上受伤。
西洲苦行派的传人大多是心修者,主要是因为让自己肉体受伤太容易死亡,换成感情上受伤害就简单多了。
而章华来到东洲求机缘,却只修行到三阶,主要是因为东洲的妹子太好了,好到你只需要请她吃点好吃的,说点好听的话,她就对你死心塌地。
一句话来总结,就是章华在东洲过得太幸福了,根本突破不了,所以才被高阶的魔打伤,变成了一个魔头。
莫奕没有摒弃修心,但他要先去拥抱修武。
为什么呢,因为他有混元珠啊!
受伤怎么了?有混元珠在,只要还有一口气恢复,他就有战斗的能力。
莫奕用了两天晚上的时候修行《炼心淬体决》,一想到队长、胖子几人的死,他便狠心拿刀捅着自己,两天晚上,仅仅两天晚上的时间,他已经把肉体练到了二阶的实力,就连心念,也因为队长、胖子几人的死修行到了二阶。
“嗤......”
冬瓜先摸了过去,一接触到吸血鬼的脖子,二话不说直接抹了吸血鬼的血管放倒了。
在玄武城潜伏的魔族大多是吸血鬼,身体结构几乎与人类一样,只要方法得当,一瞬间就能解决掉一个。
莫奕这些年在广隆镇当探子,没有亲手拿刀杀过几乎和人类一样的吸血鬼,但也看得多比吸血鬼还丑陋许多的一代魔,心中毫无负担,学着冬瓜的姿态,迅速得放倒了一个又一个。
等到吸血鬼们向前走了一段距离,他们才发现身边就剩五个同伴。
阿木大人惊恐地瘫坐在地,对着看不见的暗处说道:“猎魔大人......我再也不来玄武城了,你们就放过小的一命吧!”
这阿木大人是第二代魔,拥有金刚铁骨,可他还是很怕死,毕竟他只有一阶的实力呀!
人家不杀他,抓回去慢慢折磨也够呛。
更不用说人类废物利用的能力太强了,把魔物身上的魔毒祛除,用魔物的血肉喂食马匹、骆驼等畜生,可以让长得神骏无匹,灌溉农作物,可以让全城的人免予饥荒,而魔物身上的骨骼也可以用来做兵器,听闻猎魔者手中的刀,大部分都是由魔物骨头做的,其他小部分人的兵器则是更锋利的法器。
怕死的人才能活得好,阿木在知道自己手底下的人被老朱等人识破身份后,他立刻‘断臂求生’,把十几吸血鬼舍弃,自己带着其余人逃遁。
事实证明了他几乎是对的,那些被他舍弃的吸血鬼没几分钟就阵亡了,而他也就快能脱离玄武城。
只是他运气不好,遇上了交接班的时机,老朱没做完的事情,直接被老赖接手,这不,脑中的惊恐还没缓过劲,莫奕就已经斩杀了自己身边剩余的吸血鬼。
莫奕把‘不能让制服粘上魔物的血’的潜规则抛到了脑后,身上的制服红一块黑一块的,带着森笑,他说道:“你这辈子有没有为别人拼过命?”
这是对阿木说的,也是莫奕说给自己听的。
他能杀死这些吸血鬼魔仆,不是靠实力,是靠拼命,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那种。
这种狠劲的自信来源于《炼心淬体决》,更来源于混元珠,但更多的,是来源于死去的胖子和队长几人。
运转着《炼心淬体决》,莫奕受伤的地方源源不断的吸收着天地元气,一部分强化这伤口周边的血肉,一部分直接归入丹田化作真气,可谓是越战越勇。
阿木不是没有血性,但得先把魔族的大业放在第一。
但如今莫奕的一句话,点燃了阿木心中的火焰:反正被抓到了之后就会被拷问、折磨、再被杀死,拼一拼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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