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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前两天还说想出门买点东西吗?要不我们送好碗一起出去?带上粮票,饿了就在外面吃。”
娉婷记得季红说过她的月事戴要换了,想着季红为了她没和大家一起去郊游,反正也只剩半天时间,不如陪她出去逛逛。
“那行,那我们等会儿就出发。”
季红果然高高兴兴的收拾挎包去了,看的娉婷直想发笑。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大家的支持和鼓励哦~文文发得匆忙,有很多bug,欢迎大家捉虫呐?(?e`)
第十四章
最后两人也没换衣服,穿着军装,背着挎包,一起高高兴兴地出了宿舍。
伟大领袖主席写过一首诗:飒爽英姿五尺枪,曙光初照演兵场。
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妆爱武装。
一句“不爱红装爱武装”
让整个国家都掀起了一股装军装的流行趋势。
绿色的军装和军鞋,再带上一顶绿色军帽,斜挎一个军绿色背包,手拿一本主席语录,就是现在最标志性的装扮。
不说在部队当兵的,就是平常生活里大家也以穿一身军装为荣,再加上娉婷和季红两个女孩子出门,穿着军装更安全些。
“听李干事说,马上又有一批新兵要来了,我们团这次也收了好几个。”
把碗还给炊事班后,两人边走边聊。
“你有想过以后做什么吗?是一直留在部队,还是找个人嫁之后后退伍?”
“我还没想那么多,现在我在团里也挺好的,如果能提上干的话我应该会留下来,如果提不上干,以后不在团里了,那就找个地方文艺团,或者做点其他事情,总归没什么可发愁的。”
娉婷说出了自己的内心话,“天无绝人之路”
,只要肯吃苦哪里会活不下去,只是活得好与差罢了。
“你现在还小,再过两年可不是要考虑个人问题?你看以前陈雪丽和吕美在团里出风头吧?现在还不是嫁人了,不过她们命好,嫁了军官,以后是不用发愁了。”
对于她们,季红是非常羡慕的,可是她也知道自己不能和别人比。
她的相貌、才艺都一般,当初能进文工团还是走的关系,进来后也是不温不火地混着,从来没有得到过领导的重用,所以她考虑问题难免会现实一些。
对于自己未来的生活,她不想就那样认命,可又无力去和现实做什么斗争,在她看来,以后她无非是退伍回家再在家人的安排下找个合适的人,结婚生子,平平淡淡地过一辈子。
她知道钱群对她的心,说实在话,钱群条件不错,虽然算不上出类拔萃,那也是很多姑娘理想的对象,长得周正,人也老实,家里条件不差,还是城镇户口,只不过季红和她家人都想着能再挑个更好的,才一直没把这个事放在台面上说。
要说她不愧疚那是骗人的,可是女人结婚自古就是第二次投胎,就算她自私想投个好胎这也不算什么罪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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