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 22 章(第3页)

沈德福刚入学不到一年,真正拿毛笔学写字也才几个月。

刚开始他就跟随生附子陈夫子读书背书,学完《三字经》《百家姓》,认识了一些字之后,他才开始描红。

描红,就是夫子用朱红笔把字写出来,让学生们照着填写。

其实这一步,主要还是为了让童子们认字。

陈夫子每日都会检查作业,看看有没有写错字的情况,如果写错了,就会圈出来,然后罚写几十遍。

细心一点儿的学生,完全能写对。

因为描红十分简单,照着抄就是了。

沈德福也做的很轻松,经常受到陈夫子的夸奖。

但是学完描红的下一步,那就是蒙格,也就是把夫子事先写好的格式,用纸蒙住,照着字影写。

这步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让学子们能独立的写出正确的字体。

别看沈德福上辈子是个博士毕业的研究员,但是关于写字儿这回事,还真是比不上古代人。

因为现代科技发达,有了手机电脑之后,很多人都不会用笔手写字了,提笔忘字说的就是这种情况了。

在加上,沈德福上辈子接触的是简体字,这辈子学的是繁体字,很多字他能认出来,但是等真正写的时候,就缺胳膊少腿的。

也就是目前陈夫子没让他蒙格,否则的话,他肯定会丢脸的。

练字的最后一步,就是临帖。

到了这一阶段,夫子对学生的要求也会进一步提高,以前是只要写对就行,但是到了这个地步,不仅要写对,还要写的好看。

“乌、方、光、正”

的馆阁体,也是所有想要考科举的学子们的共同目标。

另外就是对书法感兴趣的,也可以额外练习一些历代书法家的字帖。

不过这对于考科举是没有丝毫帮助的,所以大多数人,尤其是农家子,根本不会练字什么书法。

写毛笔要悬腕,这对于写惯了钢笔字的沈德福来说,也是一个别扭的需要改正的地方。

毛笔沾墨汁的时候,主要也不要太多,否则到了宣纸上就成了一团漆黑的墨迹,因为宣纸吸水,晕染的很快。

沈德福一切准备就绪之后,这才开始慢慢的写字。

他写字速度很慢,因为要在心里打好草稿,把想要写的每一个字都在心里写上一遍,做到心中有数之后,这才真正的提笔在纸上写。

这么做的一大主要原因,就是为了避免写错字,浪费笔墨。

毕竟古代生产力不发达,无论是墨条还是宣纸,对于出生农家的他来说,都十分珍贵,所以他不容许自己多一点儿浪费。

写了大半个时辰,沈德福感觉手腕有些微微发酸,他就知道今日练字的事儿必须得停下来了。

他年纪尚小,身子骨没长全,不宜太劳累,否则容易损伤身体。

沈德福是死过一次的人了,如今重新活过一世,他异常的珍爱自己的身体,毕竟他还想着能活到一百岁呢!

刚走出房间,沈德福就碰到了喜滋滋的甜丫,他好奇的走过去,问道,“甜丫,你笑什么呢?”

热门小说推荐
入骨暖婚:大魔王,小狂妻

入骨暖婚:大魔王,小狂妻

厉四爷冷哼说他老婆又胖又丑逆来顺受?瞎!她明明貌美倾城,是团霸也是团宠!...

龙飞凤仵

龙飞凤仵

书海阁小说网免费提供作者添三爷的经典小说龙飞凤仵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wwwshgtw观看小说现代顶级女法医穿越古代,堂堂女法医居然成了胆小怕事白将军嫡女,偷窥狂,洛爷出手分分钟解剖,验骨。手中握着一把匕首被诬陷杀人,白洛洛实力怒怼秦渊仵作,羞得老仵作辞职。无惧无畏,却将凶手当成了兄弟,险些成了夫君我重金聘请先来后到,排队去!她让死人说话令生人俯首,只为求个世间公道。...

孢子物语

孢子物语

嘛,书很平淡(大概吧)。穿越到了另一个世界,只是一只小小的单细胞生物,整个星球也正处在生物发展的初期。然后,我们一步步向前,向着更高层次进化。嘛,这就是简介吧,呵呵。PS新手出没。...

龙爸余生杨子欢

龙爸余生杨子欢

豪门弃少龙隐都市,都以为他是个废物,万人唾弃。当他不再隐忍时,风云剧变,所有瞧不起他的人,无不匍匐在他面前舔脚尖...

武魂

武魂

编辑评价保底六千,质量保证只手可翻云覆雨,回眸令风云色变穿越男刘洋只喜流连风花雪月中,万千花丛潇洒过,摘下一朵是一朵,莫名奇妙来到修行界后他拥有了绝世无双的天赋,成为纵横修行界的天之骄子,高手对于他来说就是拿来踩的,什么剑圣刀鬼,装逼的统统撂倒九阳通神诀是小坏完本力作,欢迎大家订阅。...

都市之绝代狂兵(叶白慕灵犀)

都市之绝代狂兵(叶白慕灵犀)

曾经的国之重器,如今的人间狂兵!他从血海深仇中孤身而来,一颗英雄胆,铁血屠修罗!醒掌生杀道,醉谈天下心!他是敌人眼里的疯子狂徒绝望死神!他是朋友心中的无敌毒药绝代传奇!...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