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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珠一个邻居经讲过父亲年轻时候独自一人从南部逃难到北大荒,因为东北粮食多,一路吃尸体走去的,到了黑龙江,包里还剩下一只手,他把那只手埋起来,之后很多年不吃肉。
&ldo;不管夫君能不能收到信,你明天就去送信,叫他别管生意了,赶紧回来。
不……今天就去送,我写封信,你马上送去驿站。
&rdo;
从唐代开始,驿站因为耗费巨大,有些头脑灵活的驿将则利用馆驿社会交往之便从事商业活动,不仅可达到&ldo;以商补亏&rdo;的目的,而且还有利可图。
由驿使来递信件,或者较轻便的货物,不但方便,也比较省钱。
阮珠拿着纸笔,匆匆写好一封书信封了火漆递给云世伟,钱财是身外之物,只要她孩子的父亲能平安回来就行。
&ldo;媳妇,街上很乱,你怀着孩子没事别到处乱走,有事让暖春他们去办就行了。
&rdo;
云世伟拿着书信出去了,直到了午后才回来。
&ldo;媳妇,你写得信件我交给驿使了,正好有一匹快马要去柳州,据说是六百里加急,昼夜不停的跑,估计五六天就能到,我多给了他一些银两,他答应一定能把信交到大哥手中。
&rdo;
阮珠悬着的心略略放下了一些,扶着窗台向街上观望,不久前繁华的猫耳镇如今一副破败景象,到处是衣衫破烂,面有菜色的难民。
或躺在各家的屋檐下,或端着破瓷碗挨家挨户的敲门讨饭。
如果换做以前阮珠一定会同情心泛滥,把身上的钱物上送给一些吃不起饭的穷苦百姓。
但现在她有了孩子,作为一个合格的母亲好好照顾孩子,让他健康成长才是最大心愿,别人的命再值钱,也比不上腹中孩子的命。
不是我不肯帮你们,我担心成为众之矢的,万一钱财露白,引起了觊觎说不定连命都保不住了。
&ldo;媳妇,晚上客栈掌柜的请吃饭,你去不去?&rdo;
阮珠横了他一眼:&ldo;我不去,也不准你去。
&rdo;
那客栈掌柜的打什么歪主意一猜就知道,兵荒马乱谁不想找个有本事的人帮衬着,或者帮忙抵御盗贼,或者搭伴逃难。
偏偏这傻子很上心,还以为人家当他是活神仙一样供着。
三日后,还没等阮珠的信件送到柳州,便接到了云世一的来信,语气严厉,叫他们立即撤出猫耳镇,能回澜洲便好,实在时局太乱就找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
很快,阮珠得到一个消息,朝廷要以猫耳镇作为大本营用来对付反贼。
作者有话要说:一个邻居经讲过父亲年轻时候独自一人从南部逃难到北大荒,因为东北粮食多,一路吃尸体走去的,到了黑龙江,包里还剩下一只手,他把那只手埋起来,之后很多年不吃肉。
这件事是真的,真有其事,那老头的儿子我见过,我老公见过那老头,不知道他当年吃尸体是什么心情?
☆、44、新章节
44、新章节
想撤出猫耳镇也不是那么容易,一路上吃喝用度都要准备齐全,兵荒马乱,关山阻隔,又面临饥荒年月,若是走到荒山野岭没个人家还不得饿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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