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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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2页)

用手按住你的头顶,祷告天主永远保你

这样纯洁,美丽,温情。

真是太美了。

然而,在后来的那次会面之后,他写了一首题为《老蔷薇》的诗,大意是说:她曾是最美的蔷薇,那时她用刺狠毒地刺我,现在她枯萎了,刺我的是她下巴上那颗带硬毛的黑痣。

结语是:&ldo;请往修道院去,或者去用剃刀刮一刮光。

&rdo;把两首诗放在一起,其间的对比十分残忍,无法相信它们是写同一个人的。

这首诗实在恶毒得令人吃惊,不过我知道,它同时也真实得令人吃惊,最诚实地写下了诗人此时此刻的感觉。

对两姐妹的爱恋是海涅一生中最投入的情爱体验,后来他就不再有这样的痴情了。

我们不妨假设,倘若苔莱丝当初接受了他的求爱,她人老珠黄之后下巴上那颗带硬毛的黑痣还会不会令他反感?从他对美的敏感来推测,恐怕也只是程度的差异而已。

其实,就在他热恋的那个时期里,他的作品就已常含美易消逝的忧伤,上面所引的那首名诗也是例证之一。

不过,在当时的他眼里,美正因为易逝而更珍贵,更使人想要把它挽留住。

他当时是一个痴情少年,而痴情之为痴情,就在于相信能使易逝者永存。

对美的敏感原是这种要使美永存的痴情的根源,但是,它同时又意味着对美已经消逝也敏感,因而会对痴情起消解的作用,在海涅身上发生的正是这个过程。

后来,他好像由一个爱情的崇拜者变成了一个爱情的嘲讽者,他的爱情诗出现了越来越强烈的自嘲和讽刺的调子。

嘲讽的理由却与从前崇拜的理由相同,从前,美因为易逝而更珍贵,现在,却因此而不可信,遂使爱情也成了只能姑妄听之的谎言。

这时候,他已名满天下,在风月场上春风得意,读一读《群芳杂咏》标题下的那些猎艳诗吧,真是写得非常轻松潇洒,他好像真的从爱情中拔出来了。

可是,只要仔细品味,你仍可觉察出从前的那种忧伤。

他自己承认:&ldo;尽管饱尝胜利滋味,总缺少一种最要紧的东西&rdo;,就是&ldo;那消失了的少年时代的痴情&rdo;。

由对这种痴情的怀念,我们可以看出海涅骨子里仍是一个爱情的崇拜者。

在海涅一生与女人的关系中,事事都没有结果,除了年轻时的单恋,便是成名以后的逢场作戏。

唯有一个例外,就是在流亡巴黎后与一个他名之为玛蒂尔德的鞋店女店员结了婚。

我们可以想见,在他们之间毫无浪漫的爱情可言。

海涅年少气盛时曾在一首诗中宣布,如果他未来的妻子不喜欢他的诗,他就要离婚。

现在,这个女店员完全不通文墨,他却容忍下来了。

后来的事实证明,在他瘫痪卧床以后,她不愧是一个任劳任怨的贤妻。

在他最后的诗作中,有两首是写这位妻子的,读了真是令人唏嘘。

一首写他想象自己的周年忌日,妻子来上坟,他看见她累得脚步不稳,便嘱咐她乘出租车回家,不可步行。

另一首写他哀求天使,在他死后保护他的孤零零的遗孀。

这无疑是一种生死相依的至深感情,但肯定不是他理想中的爱情。

在他穷困潦倒的余生,爱情已经成为一种遥远的奢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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