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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撑起身体,视线朝周围一扫,从桌上抄起了个烟灰缸。
这时那个人已经快速经过客厅,进到了卧室。
他看见地上陆天云,顿住脚步,似乎十分惊讶:“……陆哥?”
这是一个不该在此时此刻出现在这里的人。
陆天云皱眉,冷冷盯着他,同时假装漫不经心地扯过刚才扔在一边的外套,盖住自己腰部以下。
宋思宇惶恐道:“对、对不起,我好像走错房间了。”
……?
他这是在干什么?
陆天云一阵迷惑,但脸上神色依然未变:“你怎么进来的?”
“我……我也不知道,”
宋思宇的目光一直粘在陆天云身上,脚下不退反进,朝陆天云靠近,“陆哥,你……怎么了?怎么在地上?”
陆天云面不改色:“我一个人时习惯坐在地上。”
“……”
宋思宇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他来到陆天云跟前,盯着他,犹豫了一下,又开口,“可是……你看上去脸好红,还出了好多汗,好像在发烧。”
陆天云冷静地说:“我没事,只是有点热。
你出去吧,把门关上。”
他现在只想独自一人待着,不需要这个人在这里。
可宋思宇却反而蹲了下来,拉近了与陆天云的距离。
开玩笑,他才不可能走。
自从他穿进了这本他熬夜看完的垃圾小说之后,他就一直在寻找和陆天云发生些什么的机会。
陆天云是这本书里综合条件最好的男人,也是这个世界中最粗的金大腿。
只要他能和这个男人过上一夜,怀上他的孩子,他相信他就一定能改变自己炮灰的命运。
而且,他看书的时候就觉得,林白舒这个人没什么闪光点,他不过是仗着自己的主角光环,才能获得陆天云的喜爱。
可怜陆天云一个好好的霸总,却因为这种垃圾剧情的安排而被迫和他在一起,真惨!
所以现在他要是能和陆天云成了,不仅可以避免自己的悲剧炮灰命运,还能让陆天云娶一个更匹配的人回家,这简直就是两全其美的喜事,他又怎么能放弃?
于是宋思宇更加专注地看向陆天云,熏香那种独特的气味钻入,他感到自己的脸因此变得高热,头脑也有些发昏,有点像喝多了的感觉,这让他的胆子变得更大了:“不行,我不能走,你好像真的在发烧。”
他说着伸过手去,想摸陆天云的额头。
陆天云选择性洁癖发作,立刻避开了。
宋思宇一僵,手尴尬地悬在半空中几秒,只好默默收回去。
陆天云这时已经烦躁得要爆炸了,语声愈冷:“我真的没事,你出去。”
宋思宇被他冷酷无情的脸色和语气弄得眉头一皱,但他当然不会就此退缩,他瞥见桌上的纸盒,便从里面扯了张纸巾。
他拿着纸巾的手朝陆天云靠近。
陆天云再次躲开:“你做什么?”
“我……给你擦擦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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