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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风点点头,归拢了一下剩余的肉,野猪的猪头和蹄子跟鸡肋差不多,不像家猪肉那么多,但扔了却又有些可惜,干脆留下来给旺财当零嘴得了。
此时屋子里的陈雨荷探头出来,小脸上挂着几道黑灰:“喂,水烧开了,什么时候炖肉?”
凌风回头看了她一眼,噗嗤一笑说道:“看把你急的,马上来!”
家里没有高压锅,所以只能炖最细嫩的排骨和里脊,这些也剩下了十几斤,足够三个人吃的了。
太阳落山之后,凌风家的锅里散发出一阵浓浓的肉香,陈雨荷陶醉的深吸一口气:“好香呀!”
她脸上的黑灰还在,凌风出于恶作剧的心理没提醒她,莫娇兰也不知道怎么想的,竟然也没说。
眼看着肉马上句要熟了,凌风忍不住问道:“今晚吃大餐,要不要喝点酒?”
“好啊!”
莫娇兰马上点头。
而陈雨荷却是一脸警惕:“喝酒?你不是想把我们灌醉,干什么坏事吧?”
“傻瓜,我要是想干坏事,你不喝酒也能干!”
凌风笑道。
一句话说的陈雨荷脸色发红,心说也是这么回事,自己跑到人家家里住了两天,不也没出事吗?
于是点点头:“那好吧,喝点就喝点,谁怕谁啊!”
凌风得到两女许可,马上跑出门,直奔村里的小卖部。
到了之后,闻到里屋也传来一阵肉香,他笑着喊道:“老张,别忙着吃肉,给我来瓶酒!”
听到他的声音,小卖部老板急匆匆的从后屋跑过来:“是凌风啊,今晚大口喝酒,大块吃肉啊?”
“可不,就是这么想的,你这里什么酒最贵?”
凌风笑着问道。
莫娇兰跟陈雨荷都是富家千金,什么好酒没喝过,但村里条件有限,他也只能买最贵的了。
结果老张微微一笑:“最贵的不见得最好,我这里有存了二十年的高粱白,给你拿两瓶得了!”
说着,老张跑到后屋,很快拿出两瓶白酒,因为时间久远的关系,那上面的标签都快磨没了。
凌风倒是知道这个酒,小时后父亲就喜欢喝这个,那个时候民风淳朴,商品都是货真价实,这高粱白可是正经的粮食酒,一点不掺假,但可惜的是,后来这酒就没得卖了。
“好家伙,老张,你家里还有存货啊?”
凌风惊喜的问道。
“什么存货啊,那是以前进货的时候忘了一箱在厢房里,后来厢房变成柴房,前阵子才被我发现,要不然怎么可能留到现在?”
老张笑道。
“行,这可是好酒,多少钱?”
凌风点点头,准备拿钱。
结果老张一拍他的手:“说什么呢?连续两次吃你给的肉了,我还能跟你要钱?拿去喝!”
“别啊,毕竟存了二十年,这酒拿到外面,一瓶卖一百都没问题!”
凌风说道。
老张瞪了他一眼:“我根本就没打算用它换钱,留着自己喝的,别啰嗦了,赶紧拿走,我后面肉里炖着锅呢!”
凌风无语,这老张也是个吃货,为了不耽误炖肉,话都说不利索了。
于是他也不再客气,美滋滋的提着两瓶陈年好酒回到了家里。
饭桌已经摆上,香菜,蒜泥都已经备好,凌风进门一看就知道这是莫娇兰的手笔,陈雨荷这丫头才不会这么细致呢。
把酒放在一旁,掀开锅看了一眼,发现肉已经炖烂,于是他马上宣布开饭!
片刻之后,一大盆就野猪肉端上了桌子。
三个人坐下来,凌风拿过杯子,给每人都倒了一杯酒。
莫娇兰只看了一眼,立刻就愣了一下,因为那酒不但挂杯,还有种粘稠的感觉,于是马上问道:“这是什么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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