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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七月,这是一个热得让人喘不过气来的季节。
一九九零年七月八日,一个周末的下午。
骄阳似火,更是一个能够热煞人的天气。
整个淮东市区的上空中,没有一片云,也没有一丝风,所有的树木都没精打采地站在那里纹丝不动。
头顶上的一轮烈日,将公路上的沥青溶解得软绵绵的,好象随时都可能转化为液体一般。
天热得连蜻蜓都只敢贴着树荫处飞,似乎害怕阳光射伤了自己的翅膀。
市民广场交警指挥岗亭里,一个全身警服都已经湿透的年青警察,依然站在那儿一丝不苟地指挥交通秩序。
除了眼睛被一副宽边目镜遮挡住以外,整个面庞上全是汗珠。
到了下午四点钟的时光,匆匆忙忙地赶来了一个身材高大粗壮的年青警察。
老远的地方,就听到他在瓮声瓮气地打着招呼说:“小龙,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来迟了一会。”
“没事的,我回家也是闲着。
废话少说,婚事谈成了吗?”
“谈成了,谈成了。
都是托你兄弟的福。”
“这有什么,我们是弟兄嘛。
结婚的时候,记住了多给来点喜糖就行。”
“一定,一定。
兄弟,你总是这样帮我,让我多不好意思。
我们全家人都在说你好哩。”
换岗之后,原来在岗亭中值勤的年青交警,脱下了可以拧得出水的警服上衣,换上了一件t恤衫。
然后又熟练地将换下的衣服和警帽往塑料袋子里一装,再夹在一辆六成新‘永久’自行车衣包架子上。
嘴上喊了一声‘走了,拜拜’,就蹬着自行车离开了岗亭。
小伙子年约二十五、六岁左右。
个子不算太高,一米七五的样子。
身材还算不错,胖瘦适中,标准的衣服架子。
他的面貌倒也不错,长得五官端正,眉清目秀的样子。
当然,如果一定要与所谓的‘帅哥’相比,肯定还是要有差距的。
这个差距也算不上有多大。
用他自己臭美的话来说,也就是一线之差吧。
他的皮肤也算不上白皙,甚至还有点表明健康的小麦色。
由于常日在阳光的照射下工作,脸上黑得有点黝黑。
只是那张充满笑容的脸庞很讨人喜欢,一笑就能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
让人一看,就能感觉到小伙子的脸上写满了‘阳光’二字。
小伙子身上的衣着也蛮简单。
头戴一顶白色遮阳帽,眼戴宽边黑色墨镜。
上身是一件白色的t恤衫,下身着一条警用制式裤子,脚上穿着一双明显是大路货的沙滩鞋。
虽然从上到下没有一件算得上是名牌,也没有时尚装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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