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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厌回想起自己三百年前第一次见到婴勺的时候,即便有那么多伪装,他仍旧一眼就看穿了她生魂的本相,那是四境轮里没有的族类,她不是四境轮的人,来历和名字都是假的。
四境轮中处处危机四伏,对于这种来历不明的人,本来直接杀了才更简单。
只不过因为是陶奉带回来的人,身份上也看不出有何不妥,朱厌便当给陶奉一个面子,没怎么理会,让她留下了。
谁知这小辈挺机灵。
婴勺的法力在四境轮中寻不出源头,很是高深,在她的平辈中没有敌手,就连镰夭都败在了她的手下。
何况她还杀了风神刀连卓。
朱厌喜欢有野心的年轻人,谁都能在婴勺身上看到野心,朱厌还看到那野心是向着他的,这很好。
杀连卓便是这位新将军递给他的投名状,风神刀有力地砸在南京王宫的地面上,在他的案前,得到他的青睐,堵上所有人的嘴。
元婴于是成为南境王跟前新晋的红人。
她似乎知道朱厌看穿了她的身份,但她假装不知,这成为她与南境王之间的某种默契——你帮我打掩护,我帮你办事,谁都不亏。
朱厌已经很多年没有亲自出去打仗,他喜欢南境的干旱与炎热,直到陶奉与婴勺收复了大半荒漠之地,带着沙蛛十三个部落向南境臣服,他才出去了一次。
那时候他已经与婴勺很熟络,和陶奉一起,三个人坐在沙堡顶上喝酒,看着四境轮灰暗的没有月亮的天空。
朱厌问:“为何选择南境?”
这个问题他其实问过好几次,却都没有听到自己想要的答案。
这一回,婴勺总算没有给他兜圈子。
她咕嘟咕嘟地饮酒下肚,一擦嘴:“不是我选的,是我正好掉进来,正好被你家陶公公捡到了。”
陶奉一喝酒就脸红,吹着风笑。
朱厌:“璧城主想要招揽你去北境。”
“又是谁打的小报告?镰夭吧?”
婴勺“啧”
了一声,“我无家可归,得找一个地方当成家,把一些人当做家人,才能有寄托。
既然已经寄托了一个地方,就不想再换了。”
朱厌:“你若是哪天想换了,同我说一声。”
婴勺与他碰了一壶:“怎么,提前灭口?”
朱厌道:“我尽量不让陶奉灭这个口。”
婴勺大笑。
陶奉摸了摸后脑勺:“元婴婴不会的。”
然而,那一晚,其实是个鸿门宴。
沙蛛十三部当晚复叛,在众人酒酣耳热之际起兵突袭,元婴重伤,朱厌救了她的命。
在病床上醒来时,婴勺跟朱厌说自己愿意认他为亲哥,连陶奉都没有这个待遇,他还没陶奉长得好看,希望他知足。
但朱厌数了数自己的年纪,再数了数她的年纪,委婉地表示当兄弟可能不太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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