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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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罗米修斯今的刚好四十岁,在上世纪80年代,通过电视歌唱比赛一举成名。

他的表演风格诡异、怪诞,喜欢化病态的浓妆,演唱的歌曲介于重金属摇滚和一般摇滚之间,很有几分哥特的味道。

关于他这个奇怪的艺名,据说是有一次他参加比赛时,看到节目制作人的办公室里挂着的一张普罗米修斯的宗教画,就顺口谄出来的,那天晚上他一举成名,人们就记住了“普罗米修斯”

这个名字。

作为一名艺人,他的私生活可说是出名的混乱,上节目经常肆无忌惮的攻击竞争对手,被媒体称为“疯子”

,尽管舆论并不喜欢他,可粉丝们一如既往的疯狂,只要这个就够了。

晚上八时,演唱会正式开始,只能容纳4万人的会场,竟然挤进了20万人,人们欢呼雀跃,呼唤着心中的偶像。

普罗米修共振一片电光火石中出场,他染着阴阳头,穿一身紧身皮革服装,衣服上挂满了铁环之类的饰物,开始表演他的成名作《惊悚》。

现场鸦雀无声,鼓手有节奏的敲击着锣,电吉他手拨动弦,发出像低沉的尖叫一样的声音,普罗米修斯慢慢蹲了下来,双手抱肩,神经质的看着左右,仿佛一个受到惊吓的孩子,等到电吉他的声音接近尾声,他忽然跪地尖叫,所有的乐器一齐奏响,观众们掌声如雷,也跟着偶像一起嘶吼,普罗米修斯站了起来,唱出了他的第一句歌词:“这个丑陋的世界……”

他的声音很无力,浮在乐器之上,仿佛一声叹息。

“有个可怜的少年,生活在地狱。”

普罗米修斯的声音忽然变的紧张起来,“殴打、鲜血,尸体一堆又一堆,少年爬上尸堆的最高处,伸手摸不到太阳。”

这几句歌词是以半唱半念的方式演绎的,普罗米修斯在舞台上左右走动,仿佛音乐剧中的小偷,小心翼翼,似乎怕吵醒沉睡中的神。

他忽然跪地,再度发出撕心裂肺的吼叫,电吉他奏出歌曲的主旋律变奏,鼓手敲出强劲的韵律,观众的情绪再一次被点燃,他们和着节拍拨动身体,尖叫连连。

普罗米修斯顺势躺了下来演唱。

“少年背起行囊,远走他方,他离开了一个火坑,又跳进了一个深潭,人们是吸血鬼,要将他敲髓吸骨,天上只有月亮,曾把光辉降在他身上。

战争已经打响,已经打响。

少年若有枪,他就把毒蛇的禽子全部割掉。

战争已经打响,下一场战争还在准备着,妈妈在哭泣,人们踩着少年的尸体,寻找乌托邦。

死去!

死去!

死亡才是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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