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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枉。”
周仪嘉说,“我也有很多正经朋友的好不好。
你感兴趣的话可以介绍给你认识。”
服务生恰好到来,她低头询问他要吃什么,点完两人份的餐,才又目光灼然地望着他,不怀好意地开口“你在吃醋吗,梁希丞?”
“不可以吗?”
他突然这么坦率,周仪嘉有些招架不住。
幸好香槟及时上桌,拯救了她。
周仪嘉连忙哎了一声,转移话题“忘记对他们说你过敏了,还是上了两杯。”
七年过去,抛开耿耿于怀与执迷不悟,其实他们已是很陌生的两个人。
“其实我现在也不太确定你到底过不过敏了。
可能你和以前也不一样。”
梁希丞说“哪里不一样?”
“你看你的头像,是一只猫。”
周仪嘉说,“我记得你以前对猫毛也会过敏。
现在居然可以碰了吗?”
“还是不太能。”
周仪嘉惊讶道“那你还养?”
梁希丞顿了顿,声线清沉“不能碰和喜欢矛盾吗?”
“……”
周仪嘉竟然被这个逻辑说服了,撇开脸轻声嘀咕了一句,“哦,好羡慕猫。”
其实他们对如今的彼此一无所知,不知道对方每天在做什么事,在见什么人。
聊天的时候经常会冷场。
原来世上还有这种奇怪的关系——两个互相放不下的陌生人。
周仪嘉心想,周至灏在某种程度上没有说错。
也许只有相亲对象,才会正襟危坐,在最正式的约会场所,略带生分又故作自然地寻觅共同语言。
她把目光投向舞台,从台上这支来自洛杉矶的黑人爵士乐队成名前的地下演出,一直讲到大众流行的那部著名电影。
又说她有去《爱乐之城》里的格里菲斯天文台,在屋顶的望远镜里尝试过寻找星星。
可她一点天文常识都没有,只能仰观浩瀚的星空,找不到以他的名字命名的那一颗。
梁希丞安静地聆听,问她“你是什么时候去的griffith?”
“就是《nd》上映的那一年,夏天。”
他沉默了一瞬,然后说“那时候我在uc访问。”
“哦……”
她在脑海里铺开洛杉矶的地图——
穿过比弗利山庄,沿着日落大道,其实他们曾经只相距四十分钟的车程。
也许当她俯瞰城市夜景的那一毫秒,在无数斑斓璀璨的街道中央,曾掠过他近在咫尺的一盏灯光。
而她却在山顶的天文台,为一颗无法观测的小行星深怀怅惘。
“我本来对那个电影没多大触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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