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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麻叔抽了一口旱烟,吞云吐雾道:“我们哥几个农闲时会做行脚货郎,去到外地带回些小物件回村贩卖,也往外头带些山中土特产。”
“数月前我们哥几个接了个给人押货的活计,出去了半个多月才交货。”
“哥几个高兴,就在长安县的边界处,一个荒郊野岭的客栈要了一锅狗肉吃。”
“吃到一半时,马大个掰骨头时不小心扎破了手,那骨头上的肉没炖熟,还冒着血丝,我们几个就找那掌柜给拿回后厨重新炖了一下,大伙也就凑合着吃了。”
“大约是一个月前吧!
那家主顾又来了生意,我们去找马大个时,却发现他在院里发疯,眼睛腥红,乱砸东西,见人就咬,我们将他抓住后说服了一番也就拉倒了。”
雁归楼道:“若是那狗肉当真有狂犬病,没炖熟,又扎伤了手,这的确是传播途径。
那他家人呢?你们没去以前他家人没给他看过大夫吗?”
麻叔道:“他那婆娘是山外买来的,终日里不给穿外衣,碗口粗的铁链穿个大磨盘,拴在脚上,根本出不来屋。”
“我们也劝过他,反正也挣到钱了,不如就放那姑娘走吧!
马大个说,放她走也不是不行,只是买她花的银子不能白瞎了,好歹也要等她生个一儿半女的再让她走。”
“可那女的不知为什么?三年了还不曾有过身孕。”
“马大个出事后那婆娘就跑了。
村里人都议论,说是那婆娘害了马大个,可是那天,大个发疯时,我们几个上去帮忙,却是人人都挂了彩的。”
“如此说来,那马大个定是得了狂犬病无疑,他现在人呢?”
雁归楼思隼道。
“半个月前就死了,疯的严重,掉到村头的水井里淹死的。
不过也有人说是被老爷子的家丁推下去的。”
“难怪村中那么多人得了狂犬病,这井水当时没打干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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