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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像树上的果子一样,熟了才能吃。
我小的时候,天气经常晴朗,空气比现在好。
我背着书包去上学,路上见了漂亮女人就偷偷多看她几眼。
这说明我一点也不天真。
我从来就没有天真过。
我在革命时期的第一个情人,就是那位姓颜色的大学生,身上有一股奶油软糖的气味。
所以她又可以叫做有太妃糖气味的大学生。
这一点在出汗时尤甚。
我第一次看见她时,她的头发上带一点金黄色,这种颜色可以和二十年后我在法国尼斯海滩上看到的颜色相比。
当时有个女人向我要一支香烟。
当时金黄色的太阳正在逃讠上融化,海面上也罩着一层金色。
那个女人赤裸着上身,浑身上下与阳光同色。
我给了她一支烟,自己也叼上一支,点火时才发现把烟叼反了。
与此同时,我老婆对着我左边的耳朵喊:你痴了!
对我的右耳朵喊:你呆了。
她的气味又可以和后来我在美国注册学籍时所遇见的新生们相比,那些疯丫头在办公室里嘻嘻哈哈,带来了各种各样的香气,有的像巧克力,有的像刚出炉的法国牛角面包,有的带有花香,就像尚未开放的玉兰花,带一点清淡的酸味。
每次看到我时,她都微微一笑,说:你这小坏蛋又来了。
然后就帮我把扯掉了的扣子fèng上。
那时候我总是爬排水管到他们那里去,所以扯脱扣子的事在所难免。
后来我把扣子用铜丝绑在衣服上,并且在衣襟里衬上一根钢条。
这样做了以后,扣子就再也不会扯脱了。
那时候我只有十五六岁,还是个小孩子。
在豆腐厂里x海鹰逼问我有关姓颜色的大学生的一切,我告诉她说:我不记得她姓什么,我更不知道她叫什么,我和她只接过吻。
这种简约的交待使她如坠五里雾中。
有时候她说:你和这个姓颜色的大学生一定干过不可告人的事情,所以你不敢讲!
我听了以后无动于衷。
有时候她又说:根本就没有这个人,是你胡编的——现在编不下去了罢。
我听了还是无动于衷。
作为一个讲故事的人,我是个制造悬念的大师,简直可以和已故的希屈柯克相比。
尽管我已经不再说什么,但是已经说过了一些。
这些说出的话是不能收回了。
其实我和那个姓颜色的大学生还不止接过吻——我当然记得她姓什么叫什么,但是不知记在什么地方了,现在想不起来——整个六八年她都在学校里。
当时拿起笔做刀枪已经全伙复灭,只剩了她和我是露网之鱼。
我们院里当时有好多红卫兵派别,“拿起笔做刀枪”
是很小的一派,动武的时候也经常处于被围的状态。
但是后来他们最倒霉,头头被抓起来判了徒刑,分配时,每个人都被送到了穷乡僻壤。
这是因为算了总账——他们这派打死的人最多,毁坏东西也最厉害,这两件事都和我有关系。
我们那座楼里打满了窟窿,原来的走道门窗全都不存在了。
而且他们一面拆毁,一面加固,终于把一座二十世纪的住宅楼改成了十五世纪的城堡,甚至是东非糙原上的白蚁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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